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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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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宝庆三年(西元1227年)四月,被大元军围困在中兴府城中的西夏末帝,眼看城将被攻破,国亡在即,却是一筹莫展。到了六月,西夏又发生强烈地震,一时间瘟疫流行。中兴府城粮尽援绝,疾病蔓延,士卒丧失了作战能力。末帝终于决定把同西夏文武大臣,奉图籍向大元军投降了。

  此刻,在中兴府城南左门附近的一栋大豪宅后,千疮百孔的破屋里,一个清丽的八岁小女孩面忧虑的紧握著躺在破榻上的中年女人的手,那中年女人看起来孱弱憔悴得很,感觉上已是离死期不远了。

  “黛儿,”中年女人虚弱地低语。“娘就快去见你爹爹了,有一些话虽然娘已代过千百回,可这会儿还是要再重复一次,而这也是最后一回了,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听清楚、牢牢地记住,明白吗?”

  小女孩咬著下,强忍住泪水。“是,娘,黛儿会小心听清楚,牢牢地给它记住的!”

  中年女人宽慰地笑了。“好,很好,娘知道你是个乖巧的女孩子,只可惜境遇如此凄惨,否则…”

  她神情突地转为狰狞。

  “黛儿,记住,这一切都是那可恶的宋朝皇帝造成的!想你那可怜的爷爷和两位叔叔鞠躬尽瘁地为朝廷拚命,可那宋朝皇上竟是如此昏庸无道、贪生怕死又宠信佞臣。当年你爷爷奉旨去讨伐金邦,到头来却只换得人头落地献给番邦的下场,若非你爹始终坚拒踏入仕途,恐怕司家会就此断了香烟了!”

  她咬牙切齿道:“还有那些忘恩负义的宋朝子民们也同样摒弃了一心保卫宋朝的司家,只因为怕被连累,所以,你爹和你娘从此沦落天涯无人敢收留,连你两位姊姊也因不堪跋涉的劳累而一一病逝了。”她黯然垂泪。

  “之后,在夏国这儿经商的表舅虽然收留了我们,但…”她苦笑着扫一眼几乎挡不住风也遮不了雨的破茅舍。“他对我们可真好哪!”她嘲讽道,旋即叹了口气。“可至少让我们有机会又有了你,只是你爹因劳累过度而早逝,如今这会儿连娘也要…”她无限凄怆地抚掌著小女儿的脸蛋。

  “你一定要记住司家的教训,记住从宋朝皇帝为求自保而砍了你爷爷和叔叔们的脑袋献给金邦的那一天起,咱们司家就再也不是宋朝子民了,记住了吗?”

  小女孩非常用力地点了一下脑袋。“记住了,娘!”

  “娘不会要求你替咱们司家报仇,但不管你将来要跟谁,无论是夏人、大元人或吐蕃人都无所谓,可绝对不能是宋人或金人,知道吗?”

  “是,娘!”

  “虽然环境苛刻,但是娘知道你一向坚强,所以,娘还是希望你能立定信念,不要轻易放弃希望,更不要轻言屈服,尽全力去追寻幸福的未来,为司家留下一点血脉,也让所有背叛司家的人知道,被他们背叛的人过得比他们还要好,这是娘唯一的期望,希望你不要让娘失望。”

  小女孩鼻子。“不会的,娘,不会的,黛儿绝不会让娘失望的。”

  “还有,你的个性虽然坚强,但太爱哭了,凡事一哭就容易了分寸,所以你千万要记住,以后无论碰到什么事,不能只会哀嚎哭泣,一定要冷静下来思考,明白吗?”

  小女孩猛摇头。“我不会再哭了,娘!”

  “不,你还是要哭,”中年女人摇头道。“但是,你必须一次把所有的痛苦和悲伤全都发掉,之后就不能再哭了,懂吗?”

  小女孩还是咬著,几乎快咬出血来了。“懂。娘,我懂!”

  中年女人又笑了,笑得既凄苦又无奈。“最后,娘只想对你说声对不起,丢下你一个小女孩独自奋斗,娘真是不舍,但是…你爹来接我了…我…不能不走了…黛儿,娘舍不得你呀!”语毕,她就缓缓阖上了眼!吐出最后一口气。

  小女孩似乎有些困惑地眨了眨眼,随即愣愣地伸过手去探了探娘亲的鼻息,而后慢慢地缩回手段,来无助地望着娘亲盛苦涩的脸蛋半晌。倏地…哇!她猛然趴在娘亲的膛上嚎啕大哭了起来,哭得天昏地暗、月无光,泪水仿佛黄河泛滥般汹涌而出,似乎有意为中兴府在天灾之外,再加上另一项人祸:水灾!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如同开始时一样突兀,她忽地收起哭声和泪水,红著眼大声告诉自己“好了,够了,我不会再哭了!”

  可不过两个月之后,她就再次哀嚎痛哭了起来。因为表舅为了自己一家人在大元统治下能够继续保有原来的安稳和优势,毫不考虑地就把无数金银财宝和才八岁的堂侄女呈献给大元将领…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头子!

  虽然她娘亲说跟了大元人也不要紧,但是,从一个近薄暮的老头子身上她又能得到什么幸福呢?

  她非常遵守娘亲的遗言,哭了一晚之后就不再哭了,她冷静地思考再三,决定用最温驯的态度和大元军队离开,等他们松懈戒备之后,她就可以找机会逃走了!计划实在很好,问题是…

  大元军队从不松懈戒备!

  不过还好,那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不知道是对幼齿没兴趣,还是怕办事中途漏气,所以始终没有碰过她。之后回到了那个老头子位于漠北高原的部落领地,虽然刚开始时,那个老头子也曾经召唤她去做一些很恶心的事,可有一回她实在忍不住吐到他身上后,他就未曾再召唤过她了。

  于是,她更改了计划。

  基于她对老头子领地四周的环境陌生得很,恐怕就是逃走了也会失在广大的荒漠中成为一具无名女童尸,或成为野狼血口下的午餐,所以她决定多花一点时间,等搞清楚东西南北之后再落跑。计划还是很好,问题是…

  她是个标准的路痴!

  所以,她一直搞不清楚东西南北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南宋端平元年(西元1234年)

  年迈的大元河西王,亦是弘吉剌部落族长的按陈终于蒙长生天(蒙古萨教最伟大的神)召唤归天,嫡长子斡陈不但接收了父亲的族长之位,以及所有贵族封号,还依蒙古习俗接收了父亲所有的妾侍…除了年纪太大的之外。

  不过,斡陈最有兴趣的还是那个听说父亲从未碰过的小小妾侍…刚十五岁的千黛可屯(贵族夫人),所以,头一夜他就找上了她,然而他只不过看了千黛一眼就差点吐了出来。

  “天哪!难怪额赤格(父亲)不愿意碰你!”他呻著把她赶出自己的斡儿朵了。

  此后,斡陈就再也不曾召唤过司千黛了。

  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男人绝对不可能带给她任何幸福的!千黛暗忖,同时噙著一抹阴谋得逞的笑回到自己的斡儿朵里。

  南宋端平二年(西元1235年)铁盔、皮甲衣、翎锁、黑色牛皮长靴,还有一刀一斧,一身凛凛战袍的纳岑才刚踏出窝阔台汗的大斡儿朵,面便遇上了美的叶里失别吉(公主),他不觉皱起了剑眉。

  这位刁蛮别吉为什么老爱来找他的麻烦呢?

  “叶里失别吉,很抱歉,今天我没有空和你罗唆,我大哥病逝了,他又没有任何嫡子,所以我必须赶紧回部族里安排一下,然后尽快赶回来加入贵由鸿泰吉(皇太子的的西征队伍,因此…”

  然而,一向嚣张跋扈的叶里失仅是微微一笑,同时举起小马鞭阻止了纳岑的滔滔不绝。

  “别急,我也是听说斡陈去世了,所以特地来问候你一声,顺便通知你,既然你要接下弘吉剌部族长的位子,而早先嫁给斡陈的也速不花别吉也早已归天了,所以,依照成吉思汗的遗言,你可以再娶一位别吉,而我呢!应该是最适合的一位了,对吧?”

  一听,纳岑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他当然没有忘记,为感念弘吉剌部无怨无悔地追随成吉思汗东征西讨,而大皇后孛儿帖·弘吉剌更是尽心尽力地协助丈夫成就大业,因此,成吉思汗曾经有旨:“弘吉剌氏生女世以为后,生男世尚别吉,每岁四时孟月,听读所赐旨,世世不绝。”

  所以,他父亲才会被赐号国舅按陈那颜,又赐金印及钱二十万缙,再赐封河西王以统其国族,而他大哥则赐娶也速不花别吉,成为古列坚(驸马)。可若是要他将眼前这位美却傲慢任的别吉娶回家,他宁愿终生不娶!

  妈的,就算叫他阉了自己也行!

  单车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归雁人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圆;

  萧关边侯骑,都护在燕然。

  唐王维(使至上)

  蓝蓝的天空飘著白白的云,烟波浩淼的呼伦湖彷佛一面镜子般镶嵌在呼伦贝尔草原上,而无垠的绿茵里,羊群似雪,马群又似海,骆驼更像一团团凝云,于是,羊咩马嘶伴随著雄壮的叱喝声,呼应著苍狼白鹿的豪情。

  直至一勾弯月西沉后,绵延不尽的穹庐中开始出现点点篝火,悠扬的马头琴声好似峡谷中的清泉,涓涓地过牧人心头。正当夜风吹拂,茶飘香的时候,豪的草原儿郎出动人的情歌,而情窦初开的少女则回以心中的恋曲,让热情弥漫在清新惬意的夜晚。

  这儿就是弘吉剌部的领地,鄂尔古纳河以南,哈拉哈河以北,呼伦湖以东的呼伦贝尔草原,而山峦苍苍的大兴安岭那一边,还有域的达呼尔狩猎区和江平原,自金朝被灭之后也成了弘吉剌部的封地。

  一回到这儿,纳岑便忙著处理斡陈的后事,接掌部落族长之位和所有的一切。焦头烂额地忙碌了好些日子后,终于搞定了所有该忙的要务,如今就只剩下一件讨厌的麻烦事了。

  初的夜晚,残雪犹存,褪下战袍的纳岑一身洒的貂皮帽、大襟长袍、套和短马甲,锦制带两边各挂著一个镶金套环、小刀和精致的褡裢,他背著手和部落总管霍骆金缓缓地漫步在闪烁著银光的呼伦湖畔。

  “斡陈还不到四十,怎么会这么快就被长生天召去了?”纳岑平静地问。

  霍骆金无奈地苦笑。“简单一句,斡陈王玩得太过头了,尤其是收继了老王的妾侍之后,他原来的妾侍为了争宠,双方都卯足了劲使出浑身解数来惑他。而他为了表现自己的英勇,竟然命令斡托赤(医师)开葯给他!虽然斡托赤警告再三,他却依然故我,直到最后…”他轻叹。“他还是死在女人身上了!”

  “至少他死得很!”纳岑冷笑地嘲讽道。

  霍骆金实在不晓得该说什么,大漠男儿不是死在沙场上,而是断气在女人身上,这真是一件天大的辱,若是让大汗知道了,恐怕连河西王的封号都要收回去了。

  沉默了好半晌,纳岑突然停下脚步,他蹙眉凝望着闪闪发亮的呼伦湖湖面。

  “所有的妾侍都是那种样子吗?没有一个配得上大妃的位子吗?”

  霍骆金顿时瞠目结舌。“纳岑王,你…你不会是想在那些妾侍里找一个,正式娶做大妃吧?”

  “没错,”纳岑毫不犹豫地说。“你知道我一向讨厌在女人这方面浪费精神,所以我一直没有任何妾。可如今斡陈死了,依照习俗,我必须收继他的妾侍,既然如此,我何不干脆立下大妃,省得将来再麻烦一次?”

  霍骆金了解地点点头。“我明白了,那我马上去找…”

  “不必另外再找了!”纳岑毅然道。“没有时间了,再过两天我就必须出发回和林,否则就会赶不及贵由鸿泰吉的出征时间,所以,我只有两天的时间成亲。要是等你去找到什么多好的对象,我早就在往西征的路途上了!”

  “那…”霍骆金为难地抓了抓脑袋。“不能等你回来再…”

  “不行!”纳岑更坚决了。“如果等西征回来后再成亲,恐怕就一定得娶那位可怕的叶里失别吉了,那我宁愿阉了自己算了!”

  霍骆金了悟地啊了一声。叶里失别吉是出了名的刁蛮泼辣,身分又高贵,想要制服那种女人恐怕不容易,而若是制服不了,当然就是得有觉悟要被她得死死的,想来没有一个真正的男人愿意如此吧!

  他皱眉思索片刻。

  “是有一位千黛可屯,她不但从未加入争宠的行列,甚至还避得远远的。听说她虽然已历经老王和斡陈王两位,却依然能保有处子之身,而且平里也总是默默的工作,从未有任何怨言或推卸的行为,是所有可屯里最朴实勤劳的一位。可是…”

  “好,就是她了!”纳岑马上果断地下了决定。“尽快准备让我在明、后天正式娶那位千黛可屯,不能再迟了!”

  “可是她是汉人!”霍骆金急急的口道。

  “那更好!”纳岑更满意地颔首。“就算我可以再娶叶里失别吉为正,但以她的个性,绝对不会愿意屈居于一位汉人之下吧?”

  依照蒙古的习俗,虽然男人可以娶许多位正,但只有第一位正式娶的正才是嫡,她的地位和权力在所有妾之上,也唯有她的儿子可以继承丈夫的一切(嫡长子得封号地位,嫡幼子守祖产),即使是大汗也不能否定她的地位。

  霍骆金呆了呆。“但是…”

  “除非那个千黛可屯是民,”纳岑抢道。“可是,既然额赤格都收她为妾了,她就不会是民,对吧?”

  “是没错,可是…”

  “即使是叶里失别吉硬要大汗找我的麻烦也不打紧,”纳岑再一次打断霍骆金的话头。“别忘了,我是世袭答剌罕喔!”

  “答剌罕”是成吉思汗特别授与的尊贵封号,拥有此特别尊贵封号的人可以享受种种特权,如宴饮中仿宗王仪,允许其宿卫佩带箭筒,围猎时猎获物可归己有,出征时掠获物归己有,免除赋税,随时自由出入宫,有权自择牧场等等,最重要的是:九次犯罪不罚。

  于是,霍骆金无话可说了!

  但是,纳岑王,你可不要后悔啊!那位千黛可屯没有被人碰过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她那副长相啊…实在是…实在是…恶…

  这是一座崭新的斡儿朵,除了顶上加了一块代表王族的花形大红毡,和门前多了一个木制红色小房间作为风门之外,大小和装演之富丽更是其他斡儿朵远远不及的。

  在这座至少可以容纳三十人的“喜房”内,白色的围毡上挂著精致的壁衣,还有庄严的红底蟠金龙支柱和华丽的花纹地毯,后方右边则是萨神像供奉处,中间对门之处是喜,这张永远不会再更换,也永远不会有任何外人坐在上边,或是把物品放在上面。

  另外!沿著毡墙还放置了一整排的朱红色橱箱,在下方靠门处是放置燃材处,穹帐正中央是火架,火架的正上方是一个圆形天窗,那是光线入口和浊烟出口,而靠近火架与绒毡坐垫之间则放有红色的长棹。

  然而此刻,在这喜气洋洋的斡儿朵里,高大英的新郎和矮小臃肿的新娘却一点儿喜气也没有地瞪眼对峙著。

  面无表情的纳岑高深莫测的眼光在上下打量新娘一番后,便一瞬也不瞬地盯著新娘那张“浓装裹”的脸蛋,而顶著至少有两尺高固姑冠的新娘也挑衅似的瞪回去,双方皆是一副不瞪死不罢休的态势。

  良久后…

  “天气真有这么冷吗?千黛可屯。”纳岑慢地开口了。“你到底穿了多少件衣服呀?”

  他居然注意到了!十六岁的新娘…千黛颇意外地眨了眨眼。过去每个男人只要一瞧见她这副德行,莫不马上猛打哆嗦,并忙不迭地在她身上印上“不好玩”的标签丢到破物堆里去凉快,从此后就天涯海角永不相见了。

  而她这第三任丈夫居然只看两眼就注意到有什么不对了!

  怀著既诧异又好奇的心情,她不由自主地开始认真端详起她的现任丈夫、前任小叔、前前任儿子来了。

  深邃俊逸的五官,豪迈潇洒的气势,高大英的身材,似乎蕴藏著无穷尽的威力,左耳上的金圈璀璨宝石耳环不但无碍他的犷不拘,甚至更积极地衬托出他那狂野人的感。老实说,这实在是一个相当亮眼的人物。

  这八年来,为了贯彻自己的计划,千黛总是把自己装扮成最丑陋的模样,小心翼翼地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默默地工作、悄悄地学习他们的语言、生活习惯,暗暗默记附近的地形道路(虽然好像都不怎么记得住),只待有朝一能顺利逃脱此地,按照娘亲的遗言去寻找她的幸福。

  所以,除了那些护卫兵和日常频频有所接触的几位管粮、管材和总管等之外,她根本认不得多少人,更别提这位经年在外征战的新任河西王了。如今仔细一瞧,她不由得暗暗赞叹,没想到那个糟老头子居然生得出这么好看的儿子,而那个成天混在女人堆里的好鬼竟然会有如此威武的弟弟。

  原来她还认为那个糟老头子和鬼绝对不可能带给她任何幸福,而既然她是王的可屯,在这儿当然也没有其他人敢碰她,所以,如果她想要寻求幸福,自然一定要逃离此地才有机会啰!

  可她怎么样也没料到她的第三任丈夫竟是如此出色!

  嗯…她不由得暗暗点头,外貌气势都是一的,看样子也不是什么风痞子,或许这个人能够带给她幸福也说不定喔!

  正当她暗自窃喜不已之际,不意纳岑却倏地伸手替她摘掉了固姑冠,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把抓住她,趁她还晕头转向、搞不清楚状况之前,三、两下便扯去她好几件鲜的厚长袍,直到出最里面的紫长单衣,柔软光滑的绸缎忠实地出她那玲珑有致的曲线之后,他才满意地放开她,而后随手一挥。

  “去,把你脸上那些东西洗掉!”

  直到此刻,千黛才从震惊无措中回过神来,旋即慢半拍地惊叫一声,双臂掩在前,踉跄地倒退好几步。

  “你…你…你这个…”狼!暴无狼!“我才不要!”她尖叫。

  这个人才不可能带给她任何幸福呢!

  纳岑的双眉高高一挑“不要?”他两眼凶狠地盯住她那张涂白粉,红好似血盆,还有好几十粒疑似黑豆之类的疙瘩的“俏脸蛋”“你敢说不要?”他两条长腿开始威吓地朝她迈过去。

  “我…”千黛恐慌地凝视著他高大的身躯缓缓靠近,不由自主地抖著双腿往后退。“我本来…本来就这个样的嘛!”那个…那个…听说他不曾有过半个妾,是不是都已经被他杀光了呢?

  纳岑嘲讽地勾起角。“是吗?”

  懊死,他为什么不像其他人一样眼睛窗?

  当千黛既惊惧又懊恼地暗暗抱怨不已时,突然又发现自己好像已经…无路可退了?不会吧?她惊恐地悄悄往身后一瞄…苦也!那张崭新豪华的大喜正眯著两只凤眼默默地笑着她。

  千黛无助地收回视线,好不容易才咽了口唾沫“没…没错!”她厉内荏地叫道。

  纳岑眯了眯眼,随即出一抹狡诈的微笑。

  “既然如此…”

  千黛才惊觉不对,他那有力的长臂便突然伸了过来,她正想往旁边闪去,可就是慢了那么一丝丝,她就被推倒在上了。紧接著,她才刚尖叫一声,纳岑结实劲健的身躯便了上来。千黛下意识地继续尖叫,并手抓脚踢的,活像小山猫似的挣扎不已。

  但基本上,女人本来就敌不过男人的力气,何况他是那么的高大,而她又是那么的娇小,所以,她尖叫著被抓住双手压制在脑袋上方,尖叫著被掀起长单衣,然后,她的尖叫声被自己的长单衣掩住了。

  昏天黑地之中,她惊恐地感觉到他抓住她的头“不要!”她的长鲁地褪去了“不要!不要啊!”她哭叫著被分开了双腿“不要、不要,求求你,不要啊!求求你啦!不要啊!不…啊!啊!好…好痛啊,不要,真的好痛好痛啊!求求你,不要了,真的好痛啦!真的啦…求求你,真的真的好痛啊!娘啊!黛儿好痛啊…”她开始嚎啕大哭,而且哭得快岔了气,可是覆在她身上的男人似乎根本不懂得怜香惜玉这四个字,尽管她哀求不已,他依然若无其事地兀自在她身上狠狠地烙印下属于他的标记。

  不知道过了多久,哭声渐渐微弱,身上的痛楚似乎也逐渐麻痹了,千黛才感觉到他突然痉挛似的僵住了,跟著是一声类似足愉悦又像痛苦解的呻,而后,他整个人就解体似的趴在她的身上。

  好半晌之后,他才缓缓抬起头来俯视著浮现在长单衣上的五官轮廓“没想到你真的是处子。”他喃喃低语道。“真是奇迹!”

  “我恨你!”还被蒙在长单衣下的千黛恨恨地说。

  纳岑轻笑着离开她身上,并放开她的手“无所谓,”他起身快速地整理衣袍“反正有好一阵子你都看不到我了,至少要两三年吧!所以,够你慢慢恨的了。”说著,他大步走向毡帘,并随意挥了挥右手。“我走啦!亲爱的千黛可屯!”

  “你去死吧!”千黛尖吼著掀开单衣,无视于血迹斑斑,依然痛楚的身躯,她跳下对著他的背影怒吼。“你最好不要回来了!”

  在毡帘前,纳岑停住了脚,徐徐回过头来,上挂著一抹慵懒人的笑容。

  “亲爱的千黛可屯,你就这么急著要找第四任丈夫吗?”

  千黛顿时僵窒住了,于是,纳岑大笑着离去了。

  这个…这个…这个王八蛋!

  她一定要逃,逃得远远的,发誓再也不要见到这个人了!

  南宋端平二年秋的廉理部(回师),远途赶到的信差匆匆跳下马,跑向远征军的纳岑王斡儿朵内…

  “纳岑王,弘吉剌部有书信到。”

  正在研究地形图的纳岑疑惑地接过书信打开,迅速地浏览一遍,旋即出惊讶的神情口道:“咦?她怀孕了?”

  一旁,他最要好的安答(结拜兄弟、盟友),木华黎太师的长孙塔思好奇地凑过来,探头探脑地瞄个不停。

  “谁呀?谁怀孕了?你吗?”

  纳岑瞪他一眼,同时收起书信。“我的大妃,千黛可屯。”接著拿出信纸,抓著笔开始揽眉思索。

  “这么快?真厉害呀!”塔思喃喃道:“不过,你都二十四岁了,现在才有子息似乎不能算太快,像我,十九岁就有儿子了。”

  纳岑没理他。

  “斡陈好像也是十九岁左右就有儿子了吧?”塔思又说。

  “十八。”

  “咦?比我还早?”塔思讶然道。“庶子吧?”

  “嗯!他有四个庶子,最大的已经十岁了,”纳岑漫不经心地应道。“但是没有嫡子,所以,大汗才要我赶回去承袭爵位和族长之位,并安排一下族里的事务。”

  “而你又是嫡幼子,所以,你父亲所有的财产和军力也早就全都由你掌管了,对吧?”

  纳岑又没声音了,塔思不皱眉。

  “你到底在想什么?”

  “名字,孩子的名字,霍骆金要我先把孩子的名字取好送去给他。”

  塔思马上兴致地想要“参一卡。”“男的还是女的?”

  纳岑瞪他一眼。“你有毛病啊?现在才怀孕而已,哪知道是男的还是女的!”

  “对喔…”塔思不好意思地搔搔脑袋。“我太兴奋了!”

  纳岑不觉翻了翻白眼。“神经病,又不是你的孩子,你跟人家兴奋什么?”

  “喂、喂!这可是你第一个孩子耶!”塔思抗议“想想,要是个男的…”他突然住嘴,旋即紧张兮兮地又凑了过来。“喂!你已经有大妃了,说不定嫡子也快冒出来了,这样一来,那个叶里失别吉就不会再对你有兴趣了吧?”

  纳岑斜睨著他。“干嘛?你有兴趣吗?要不要我替你去和大汗说说?反正你的正已经去世了,叶里失别吉正好…”“我的长生天哪!”塔思马上吓得跌到地上去。“拜托你,纳岑,我跟你没有什么大仇小怨吧?千万不要这样害我好不好?”

  纳岑失笑。“那你又问她!”

  “我在替你担心嘛!”塔思馀悸犹存地爬了起来“谁都嘛知道那个叶里失别吉得死紧,就差没找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偷溜进你的斡儿朵,再自己光衣服爬上你的了!”他抚著跌痛的股坐回原位。“虽然她美是够美,但是那副脾气可真是教人不敢领教哪!苞著我又听说她自己跑去跟大汗说要嫁给你,咱俩是好安答,可不希望你被女人折磨死,当然会替你担心嘛!”

  纳岑得意地笑了。“我就是看情况不对,所以趁大汗还未开口之前,赶紧在正妃的位子上摆上一个人,以叶里失别吉的霸道个性,恐怕不会愿意屈居在其他女人之下吧?”

  “说得也是,算你聪明,不过…”塔思困惑地抓抓脖子。“在这么匆促的时间里,你从哪里找来的对象呢?”

  纳岑耸耸肩。“她原来是额赤格的妾侍,后来是斡陈的妾侍,最后成为我的正妃。”

  “耶?”塔思顿时张口结舌。“那…那她不是大你很多,而且…”

  “不,她看起来还相当年轻,也许…连二十都不到吧?”纳岑马上驳回塔思的论点。“而且,在我碰她之前,她还是个处子呢!”

  “嗄?”这更不可思议了,历经两任丈夫,竟然还能保持处子之身?“她有那么丑陋吗?”

  “老实说…”纳岑自己也觉得很可笑。“我不知道。”

  “咦?你不知道?”真是令人跌破眼镜的答案。“你怎么可能不知道?”

  纳岑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她故意把自己搞得很丑陋,或许就是这样,她才能保持清白至今吧!”

  只知道她有一身洁白如雪、细致如瓷的肌肤,还有凹凸有致、玲珑剔透的曲线,实在不相信会配上那么一副恶心的尊容。特别是她那双宛如夜空星辰般的翦水双瞳,既纯真又顽固、既坚强又温柔,即使在最黑的黯夜里,也是无法遮掩的光芒,教人不能不为之惑,令人不能不被吸引。

  塔思不敢相信地瞪著他。“把自己搞得很丑?”女人不都是希望自己越美越好吗?怎么可能会把自己搞得很丑?

  “是的,几乎一看就想吐!”纳岑很严肃地点点头。“可当时我赶著要回和林,实在没时间和她耗下去了,所以只好等待下回分晓啰!”

  “我也要去!”塔思马上举手自愿当小苞班。

  纳岑右眉微微一扬。“去哪儿?”

  “去看看什么样的女人居然会把自己搞得很丑。”塔思正经八百地说。

  纳岑不屑地嗤一声“回去看你自己的妾侍吧!”而后转过一边去,不再理会他了。

  塔思眯了眯眼。

  不让他去?

  没关系,他自己想办法!

  到时候就算躲进纳岑的褡裢里,他也一定要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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