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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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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端

  你说你会照顾我,

  为何现在,

  你的怀抱却拥着别人,

  难道你已忘记,

  承诺过我的永恒誓言。

  华璋是个行动力超强的女孩子。

  意思就是说,她这个过分积极的女孩子,只要心里想要,无论目标是任何事或人,她都会不顾后果、不计任何代价、不择手段的去争取,甚至从来不先去思考一下这件事到底是对的,或者是错的。

  唯一考虑到的只是…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其实,这并非是她的天,会导致这种后天个性,是因为她七岁那年暑假的某早晨,一向爱赖的她懒得爬起来先对爸爸说一声“生日快乐。”反正等晚上爸爸下班回来后再说就可以了嘛!她是这么想的。

  结果,她那句“生日快乐”始终没机会面对面的告诉爸爸,因为她实在没有办法对爸爸那盖著白布的遗体说出那简单的四个字。

  而且,此刻该说的好像应该要改为“早登极乐”才对吧!

  未久,生没原则的妈妈就再嫁给一个有钱却没品的奇怪欧吉桑。老实说,那个老是斜眼偷看她的奇怪欧吉桑,她一见就讨厌,再见就更生气,但是,她知道纤弱的妈妈一个人扛不起生活的重担,为了妈妈那承受不起一丁点苦难的双肩,她也只有让步了。

  可她没想到,那个奇怪的欧吉桑还真是超级变态的,他不但很喜欢凌妈妈,而且毫不隐瞒对她这个幼齿的兴趣。最后,华璋终于忍不住了,她偷偷跑去问那个“很聪明”的导师她该怎么办?很凑巧的,那个导师也碰过类似的问题,于是就把最好的策略传授给她,充分表现出专业教师授业解惑的功力。

  没有多久,华璋便一手扯住妈妈,一手抓著医院验伤单,大著胆子跑去威胁、恐吓…什么都好啦!反正就是去警告那个奇怪的欧吉桑,她们是不会坐以待毙的。

  丙不其然,越有钱的人越爱面子,那个奇怪的欧吉桑为了不让变态本曝光,不但主动签下离婚协议书,而且还给了一大笔赡养费。

  她终于了解积极行动的重要了,所以,她下定决心不再让自己因为迟疑或让步而有后悔的机会!

  因此,后来当她觉得自己并不喜欢那个不晓得又是从哪里冒出来追求她妈妈的怪男人时,便表情十足地装出一副委屈惊恐的模样,抖颤著声音“偷偷”地告诉妈妈…那个人对她非礼!

  她猜想,自己的演技也许已经达到足够赢得奥斯卡金像奖的程度了吧!因为那个男人马上被妈妈踢出局了。

  那一年,她才九岁。

  还有,她小学六年级时的导师既古板又无情,始终坚持体罚就是爱的教育,也就是“爱史你算了!”闲来无事K你一支粉笔,甚至一本书,心情郁闷时,就甩你两巴掌,好胆的顶他两句,下场不是罚半蹲一个钟头,就是跑操场十圈,不见他心软、不见他愧疚,只见他一次又一次地乐此不疲。

  校长包庇他,因为他是小小舅子,学生也不敢上告教育局,说爱的教育快要爱出人命来了,因为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么“先进。”

  而后,有一回她正专心的背著课文,却莫名其妙地被板擦丢得头白粉时,她马上决定,该是让那个混蛋老师吃点苦头的时候了!她夥同几位男女同学,辛辛苦苦的跟踪埋伏了一个多月之后,他们终于拍到一张老师正在打手采照片,而且很慷慨地贴在川堂里的公布栏上,与全校师生共同欣赏评鉴娱乐兼打分数。

  结果成绩当然是…负分!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

  之后,是好友的男朋友被别人抢走时,她毫不犹豫的马上牺牲相,让他尝过所有的甜头,还差一点点就把生平的第一次也给免费赠送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把那个男孩子抢了过来。

  随后便甩了他!

  那一年,她十四岁。

  她曾经喜欢过一位很帅气的学长,也和他交往了一阵子,可是,当她知道他突然要求与她分手的原因竟是因为她太过坚强独立了,所以,他不住另一位比她柔弱纤细的女孩的惑,一起上去嘿咻嘿咻了。

  事后,他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辜负那个女孩牺牲奉献的精神,也受不了那个女孩的哀怨眼光,所以,只好忍痛与她分手了。

  “其实,我真心喜欢的还是你。”他居然还敢这么说。

  “狗!”她毫不犹豫地赏了他的下一脚,然后潇洒地挥挥手说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岁。

  总觉得妈妈再婚的家里己经够多酱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实在不需要多馀的拖油瓶来参一卡,所以,她瞒著妈妈考上台北的大学,而后偷偷跑到台北来安排好一切之后,才打电话告诉妈妈…

  以后要留在台北念书、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刚十八岁。

  所以,不久前,当她发现自己每次见到那个俊美得不可思议,却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佛雪遇到暖般融化了时,她就告诉自己…

  这个男人我要了!

  这一年,她未十九岁,刚上北部半年,假和晚上在位于忠孝东路商业华地段一家高级西餐厅里打工赚取生活费,也就是说,她已经观察那个男人半年了。

  那个男人是餐厅里的老顾客,有时候中午来,有时候晚上来,有时候一天来两次。除了偶尔…平均两个月三次左右…会连续两三天没出现之外,差不多每天都会至少来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里最隐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华璋负责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级亚曼尼三件式西服,脚上套的是好几万块一双的义大利皮鞋,吃的却永远是A餐,而且从来不签卡。

  他总是随手拎著一台笔记型电脑,有时候吃完就走人,有时候餐后黑咖啡续了十几杯,甚至盯著萤幕敲著键盘直到一般公司快下班的时刻。虽然刚开始时大家都觉得很奇怪,不过,久了之后也就习惯了。

  但也因为如此,大家都忍不住猜测起他的身分,以他身上的衣著、品味来看,他应该是附近某家公司的高级职员;可若是依他的形象、气质而言,他还比较像是艺术家之类的;但他却老是盯著电脑敲打键盘,又很像是专门搞期货股票的,总而言之,他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

  不过,这些都不是很重要,其实,他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那一见便教人赞叹不已的五官外貌。他长得真的非常俊逸,只可惜清瘦的身材看起来相当单薄的样子,甚至带点飘逸的味道,感觉上似乎是那种三不五时就生个病打发时间的类型。

  然而,最吸引华璋的地方却不是他出色的外表,更不是因为他酷得教人叹息,事实上,华璋根本不觉得他很酷,倒不如说他很淡漠,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可以引起他的兴趣,就算地球爆炸了也与他无关。又或者是他太有自信了,自信得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他付出更多的注意力。

  人家说,眼睛是灵魂之窗,那么,这个男人似乎根本没有灵魂,因为从他的双眸望进去,他那深邃的瞳孔内仿佛海一般深沉,深沉得教人几乎灭顶,却依然搜寻不著半点波

  在他那张俊美的脸蛋上,完全见不著任何喜怒哀乐七情六的痕迹,但是,在他表面上的淡漠中,华璋却又似乎可以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脆弱与无助。

  有一次,当她和他一对上眼的那一瞬间,几乎是半秒都不到的刹那间,她似乎瞥见了他乌黑瞳孔中一闪而逝的不知所措。

  所以,刚开始时,她也只不过是很单纯的好奇心作祟罢了。

  到底是她看错了呢?还是那个男人真是用深沉冷漠来隐藏他的脆弱、他的无助?

  可是,观察了许久之后,她还是不能确定到底是自己的错觉,还是对方的眼睛有问题,不但如此,她还把自己的一颗心也给看进去了,大概是当她用心去寻找他那不可捉摸的神秘时,却不小心失在他那深黝不见底的瞳眸内了吧!

  唉!真是赔本生意!

  但是,华璋从不作亏本生意,所以,她一定得把迷路的心找回来才行,因此,她在发现自己的心已丢失在那个男人的身上的同时,就决定了非要得到这个男人的心来补偿不可,这样才公平,不是吗?

  不过,大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就困难重重了。半年来,两人之间唯一的集只是用餐这件事而已,他来用餐,她请问他用什么餐,到后来连问都不必问了,反正他只点A餐,所以,她就只是把A餐端到他面前而已。

  她总不能在放下A餐后,突然发花痴似的对他说:“嗨!老兄,我想泡你,你让我泡吧!”

  他大概不会生气,也不会不屑,更不会尴尬,或许连抠一下耳朵也不会,他只会当作没听到而已。

  所以…唔…好像真的不太容易耶!

  虽然开始放寒假了,但是,华璋并没有打算回南部过年,一来,餐厅只在除夕、过年那五天放假,二来,继父虽然是个忠厚老实的好人,可每次见了她,却总是一副很别扭不自在的神情,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和她相处,而他那两个女儿则似乎相当厌恶她的样子。既然如此,她就乾脆不回去,让他们自在地过一个快乐的年,她也可以代人上班多赚点钱。

  反正她早已离期待过年吃年夜饭、守岁领红包的幼稚年龄了。

  饼两点便是下午茶时候了,那个人从不在这种时候来报到,但是,今天很特别,他居然将近三点时才出现,而且脸色很奇怪。

  “奇怪,亚曼尼今天好像是喝过酒才来的耶!”餐厅另一位服务生黄玲喃喃道。

  亚曼尼是餐厅里的服务生为那个男人取的代号,因为来这个餐厅用餐的只有他穿亚曼尼。

  仔细一看,的确很像耶!男人双颊上那两抹淡淡的酡红,让人有种他似乎已微醺的感觉。可是老实说,他实在不太像会喝酒的人,就算他会喝,大白天的就喝到脸都红了,说他不是酒鬼,大概没有几个人会信,或者他是失恋而藉酒浇愁?

  华璋带著狐疑的心情送去冰开水和巾,当他习惯性地抬头对她说声“谢谢!”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华璋马上明白他并不是喝醉了,而是发烧了。

  她不觉口道:“今天的海鲜粥很新鲜喔!你要不要换换口味?”

  虽然是西餐厅,但厨房还是会供应一些简单的粥品、炒饭之类的中式料理,以应付那些不喜欢吃西餐的客人。

  已经垂下头去盯著电脑的他,好一会儿后才慢地抬起头来凝视著华璋的双眼,看不出来他是不高兴,还是奇怪,或是不耐烦,片刻后,他才微微点了一下脑袋,脸上依然淡淡的没有任何表情。

  “好。”

  向厨房递出菜单后,华璋马上溜出去到附近葯房里请葯师配了一副感冒葯。之后,当她把海鲜粥送去给他时,也顺便将葯袋和一杯温开水放在一旁。

  “那个…呃!或许是我婆了点,可是小靶冒如果不治疗的话,还是有可能会变成肺炎死人的,所以,喝完粥后,请你吃一包葯…呃!你应该有发烧吧?那样就要多吃一包红包,如果退烧了,就不必再吃红包了。”她按照葯师的吩咐低声代道。“还有,六个钟头吃一包,而且一定要饭后吃,感冒葯大都会伤胃的。”

  又是好半天后,男人才慢条斯理地将视线从电脑萤幕挪到葯袋上停了一下,继而往上移到华璋的脸上,盯住她的双眼好长好长一段时间后,他才又点了点头,仍然是面无表情地。

  “好。”

  华璋顺手拿走冰开水,这时,又有两批客人进来,她忙了一阵子后,才有空去注意到男人已经喝完粥,正在吃葯包,她马上过去收拾碗盘。

  “你现在不适宜喝咖啡,可可亚好吗?”

  男人还是缓慢地抬眼睇视她半晌后,才回答道:“好。”

  又是好!

  这大半年来,从他嘴里听到的话应该不会超过二十个字吧?大概不外乎“谢谢”、“A餐”、“黑咖啡”、“请续杯”、“买单”还有刚刚的“好”真是惜言如金的人,难怪他穿得起亚曼尼和义大利皮鞋,原来都是用这一招赚来的!

  不过,这一招恐怕不太适合她,以她这种急子来讲,若是有话不说出来,不但会得内伤,搞不好还会先憋疯自己呢!

  算了,这个世界上除了有钱人以外,还是要有小服务生的存在比较平衡,要不然,大家光是坐在那儿比较谁有钱,谁来为他们服务啊?

  送上可可亚之后半个钟头,华璋突然发现那个男人居然靠在墙上睡著了。也许是感冒葯的副作用吧!华璋暗忖,同时悄悄过去替他盖上大衣,甚至把自己的外套也贡献出来盖在他的腿上。

  他睡得很,直到晚餐客人走了八成之后,华璋才注意到他醒了,而且望着腿上的外套直发愣,她忙过去拿回外套。

  “这是我的。”她说:“我让厨房替你熬了两碗鱼粥,一碗你先吃了再回去吃葯,免得又在这儿睡著了;另外一碗等下一回你要吃葯前再吃,这样可以吗?”

  华璋真的很希望他能多少表现出一点情绪来,但是没有,他始终是用那种事不关己的淡漠神情凝视著华璋的双眸。

  “好。”

  我咧!居然连多说一个字都不肯,这个男人未免太小气了点儿吧?就不能当给小费一样多施舍她两个字吗?

  “葯钱也不必给我,又没有多少钱。”

  “好。”

  哇嚷!还真的“好”耶!

  华璋真觉得有点啼笑皆非,但她还是继续说:“虽然这不关我的事,可我还是要建议你,如果你有在上班的话,明天最好请一天假在家里休息。”

  “好。”

  “当然,如果你能去看一下医生更妥当。”

  “好。”

  华璋突然觉得情况有些诡异,他到底有没有在听她说什么呀?为什么她说什么他都说好呢?不会是他的脑筋有问题吧?

  呃…来试试看好了。

  “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也可以做你的女朋友,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好好照顾你了。”她半开玩笑地说。

  “好。”

  奥!

  华璋马上傻住了。不是吧?这么好看出色的人真是个阿达?

  “你…”华璋狐疑地盯著他直瞧。“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这回若是又回她一个“好”字,她就能确定他真的是个阿达了。

  男人不再说好了,他点点头。

  很好,原来他不是阿达!可是…“你真的要我做你的女朋友?”华璋不敢相信地再问一次。

  男人又点头。

  华璋呆了呆,随即口道:“喂、喂、喂!你也差不多一点好不好?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的答应让我做你的女朋友?你在想什么呀?看起来,你好像还有几个钱的样子,难道你不怕被骗吗?”她实在忍不住要提醒一下这位无知的少年郎,现在的捞女非常多,他最好小心一点。

  男人深深的凝视著她。“华璋。”

  “呃…咦?你怎么知道我叫华璋?”华璋错愕地问。

  “你的同事都这样叫你。”

  炳利路亚!半年多了,她总算从他嘴里听到“一整句”话了耶!不过,他讲话的速度还真是超慢的,声音又轻柔,感觉上,他就像是个很讨厌开口说话的人。

  “不会吧!你早就注意到我了?”华璋更讶异了。“多久了?”

  男人点点头。“从你来上班的第一天开始。”

  哇!他也注意她半年多了耶!

  华璋的心里马上偷偷地高兴了那么一下下“为什么?”她真有那么“水”那么靓吗?不会是他也喜欢上她了吧?

  “只有你从来不回避我的视线。”

  是喔!如果能预先知道多瞄他的魔眼几次就会爱上他的话,她早就回避到北极去看企鹅了,因为那样比较安全!

  “不是吧?敢看你的眼睛就够资格做你的女朋友?”那他的女朋友应该可以用程式来计数了吧?

  “只有你敢,”男人慢条斯理地说。“而且,刚刚你也说过要照顾我的。”

  照顾他?华璋不可思议地瞪著面前这位看起来至少有二十六、七岁的大男人,不敢相信他居然能如此轻描淡写的说出这么幼稚的话来,甚至还用那种有点耍赖撒娇的语气呢!

  “你几岁了?”她忍不住问道。

  “二十七。”

  真的是二十七岁,而不是七岁或十七岁!华璋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如果不是早就决定要得到这个男人,而她又从来不推翻自己的决定的话,她早就一脚把他踢出餐厅去了!

  “你叫什么名字?”她捺著子著问。

  “卓尔帆。”

  好吧!至少名字还不错。

  华璋又瞪了他半晌,再问:“你真的要我做你的女朋友?”

  卓尔帆点点头。

  华璋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她是已下定决心一定要钓上他没错,可是,怎么跟她想像中的程序完全不一样呢?她还以为会追他追得半死的说,结果,才第一次交谈他就自动上钩了,让人一点征服的成就感都没有!

  算了,就当是不小心捡到的好了!

  “好吧!那我先端粥给你吃,我快下班了,到时候我送你回去…呃…你自己开车吗?”

  卓尔帆点头。

  华璋马上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还是相当烫,他好像不太容易退烧的样子。

  “你还在发烧,能开车吗?”

  卓尔帆还是点头。

  华璋皱起眉,旋即又舒展开来。“反正有我陪著你,虽然我不会开车,但至少可以在你不对劲时提醒你停车休息一会儿吧!”

  之后,当卓尔帆用完粥,而华璋和黄玲也准备下班回去时,华璋突然想到卓尔帆的话。

  “喂!黄玲,你觉不觉得那个亚曼尼的眼睛漂亮得像一潭深黝不见底的幽幻水潭?”

  “是很漂亮,至于像什么嘛…”黄玲耸耸肩。“老实说,我不太敢看他的眼睛,所以…”

  “咦?”华璋讶然的停下换了一半衣服的动作。“为什么?”

  “为什么啊?”黄玲也跟著停了下来沉思。“这个…该怎么说呢…你知道有些人的眼神就是特别尖锐有力,仿佛能穿透人心似的。而他却不仅是如此而已,他的双眼简直就像…像一潭深水、一片汪洋,根本看不出来他到底在想什么,在深海中,除了海水,你还能看到什么呢?甚至于…”

  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甚至于,似乎只要多看他两眼,就会被他眸底的深水给淹没了、噬了,最后连灵魂也会被消化了一样,那种感觉真的是很恐怖呢!”她停了一下,斜睨著华璋。

  “你没注意到吗?那么出色的男人,明明大家都有机会接近他,可是她们却都只敢远远的欣赏他,没有人敢狷想他。老实说,除了你有胆子和他面对面说话之外,根本没人敢直接盯著他吭声,所以,大家都很佩服你呢!”

  我咧!真有这种事啊?

  可是,真奇怪,她怎么不觉得呢?华璋暗暗诧异不已。没错,他那双眼的确是深邃幽冷得相当异常,却也没什么可怕的呀!相反的,那还是他最神秘人的地方呢!别说她敢盯著他看,她甚至还想更深入地揪出他灵魂深处的秘密呢!

  她不会是比别人迟钝吧?

  很好,穿亚曼尼服饰、开法拉利跑车的人,居然上一般高级西餐厅用A餐,而且住这种一般大厦里的朴实小套房!

  没有富丽堂皇的装璜,只有幽冷柔和的色彩,简单的家具,电视是20寸的,没有录影机或DVD放映机,甚至连地毯也没有,华璋已经搞不太清楚卓尔帆到底是什么身家背景了。

  他不会是打肿脸充胖子吧?

  匆匆打量过四周后,华璋便问卓尔帆“你一天不洗澡不会死吧?”身家不重要,那个可以慢慢赚,重要的是他的身体,要是健康搞丢了,就很难找回来了。

  卓尔帆摇摇头。

  “那就好,最好是等你完全退烧之后再洗澡比较好。好了,那我葯给你吃,你赶紧换上睡衣到上去睡吧!”

  卓尔帆边下大衣外套,边慢地说:“我没有睡衣。”

  “咦?没有睡衣,难道你是穿T…”华璋忽地噤声,继而猛然转身向后背对著他。“好吧!随便你爱穿什么就穿什么睡,就算只穿空气也可以,只要你把被子盖好就行了。”语毕,她走向理台,探头探脑半天后,才发现竟然连开水也没有,她只好先煮开水了。

  把开水放上去煮后,她回过身来,发现卓尔帆已经躺上了,四周全是散落的衣物。她不觉翻了翻白眼,而后开始捡拾,一弯身,却又发现地上跟理台上一样有厚厚的一层灰尘,当她把衣服拿到浴室里时,更愕然地发现浴室里早已堆一山的脏衣物了。

  “搞什么呀!你这儿从来不清理的吗?”

  卓尔帆勉强睁开眼。“我每个星期天整理一次,可是上个星期没空,所以…”

  “OK、OK!我明白了,你睡吧!”

  不一会儿,水开了,她从小冰箱里找到一罐舒跑,和热水混合成温舒跑后,她才把卓尔帆叫起来,吃过葯后再让他继续睡。他的额头似乎更烫了,可是,他这儿好像连温度计也没有。

  最后,她决定去买个冰枕来让他睡,顺便买支温度计,却没想到在7-11逛了半天后,她陆续发现他那边应该有却没有的东西,只好统统“顺便”买回来了。

  然后,她卷起袖子,准备多少先整理一些,首先是那些高级服饰,当然要送去乾洗罗!可是内衣和普通休闲服就要自己动手了;接著,华璋再一次愕然地发现他这儿也没有洗衣机。

  她终于明白他为什么那么有人自投罗网来“照顾他”了!

  算了!反正像她这种敢和他大眼瞪小眼的老妈子也不是那么容易找得到,她姑且“荣幸”的膺任下来吧!

  好不容易把衣服洗好晾到后阳台上,再把理台擦拭乾净,同时把从餐厅带回来的鱼粥热一热,刚好到时候让他起来吃葯了。她先量了一下他的体温…哇!39度3耶!她赶紧催促他喝粥,顺便把他的枕头换成冰枕。

  “明天你一定要请假!”华璋命令道。

  卓尔帆只是点点头,同时乖乖吃下两包葯,而后再睡回去,在躺上冰枕之前,他似乎有些困惑地看了看冰枕。

  “睡那个烧会退得比较快。”华璋解释。

  卓尔帆瞄她一眼,随即躺上去,闭上眼又睡著了。

  华璋把碗放进洗碗槽内,略微想了想,决定还是一口气把它整理好,反正她明天白天不用代班,晚上也轮休,刚好可以在这儿耗上一整天。

  可继续整理下去之后,她才发现情况比她想像中的还要糟糕!因为…

  窗帘大概几百年没洗过了,稍微动一下,就灰尘天飞,顺便飘出一些苍蝇、蚊子的尸体;衣橱里那一整排亚曼尼高级服饰上也覆盖著一层厚厚的尘埃,更别提放内衣、内的抽屉了…搞啊!居然还有蟑螂屎!

  她实在不应该在有病人的时候整理这么污秽的房间,可是…天哪!待在这么可怕的环境里,病会好才怪!

  当电话铃响时,卓尔帆吃过葯没多久刚睡著,而华璋也终于进行到最后一项工作了…趴在地上抹地。

  虽然已经是酸背痛得差点直不起来了,但是,她还是不能偷懒用拖把拖,一定要用手卯起来死命的又抠又抹。因为,本来是漂漂亮亮的大理石磁砖上,坚固牢靠地黏了一些嗯心巴拉的、黑黑灰灰的,还夹杂了一些蟑螂脚苍蝇翅膀的…的…不知道哈米东东!

  她下意识的不想吵醒卓尔帆,所以,马上扔下抹布,并姿势美妙地飞身过去抓起无线电话,同时看了一下时间…十点半AM。

  “喂?”

  话筒那端有两秒的静默,然后…“对不起,我打错了!”

  华璋耸耸肩放回电话,伸个懒后回到原位蹲下去,才没一秒,她又跳起来飞身过去抓起电话。

  “喂?”

  “咦?怎么…啊!抱歉、抱歉,我又打错了!”

  华璋放下话筒,瞪著它片刻,果然,又响了起来,这回她一抓起话筒便快速地问:“你找卓尔帆是不是?”

  对方又沉默了好几秒后,才狐疑地说:“对,他…在吗?”

  “在,他在睡觉,你等一下,我叫他起来听。”话落,华璋忙过去摇醒卓尔帆“喂、喂!醒一下,你的电话啦!”然后,她把话筒放在神志还迷糊糊的卓尔帆的耳边。“快啦!人家还在等耶!”

  卓尔帆睡眼惺忪地瞄她一眼,才语声朦胧地咕哝道:“谁啊…哦!是你喔…不,今天不去公司了,我又发烧了…”可能是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吧!所以他讲话的速度比平常更慢,简直像是老牛拖车,就快拖出嘴的泡沫了。“刚刚?是华璋…我的女朋友…”他突然皱起眉把话筒拿开,慢坐起来后,再把话筒放回去。

  华璋忙去找了一件外套给他披上,顺便摸一下他的额头,然后把冰枕拿开,换回原来的枕头。

  “干嘛啊你?叫那么大声…昨天…是啊!有什么不对吗?她来照顾我嘛!还有…”卓尔帆睁大眼张望了一下四周。“帮我整理房间…你为什么一直重复我的话?不行…不为什么,就是不行…少罗唆了,我刚吃过葯,困得要死,你不要再烦我了好不好?”

  他的口气变得有些不好,可说话速度却依然没有加快半分“明天?”他突然望向华璋。“我明天能上班吗?”

  华璋愣了一下,这种事怎么会问她呢?

  “呃…如果…如果不再发烧就可以。”

  卓尔帆颔首,而后回答话筒那一端的人“她说,如果我不再发烧的话就可以…对!她是这么说的…没错…好,那就这样了。”他放回电话,然后扯下外套又躺了回去。“我好困。”

  华璋体贴的替他拉好被子。“那就继续睡吧!待会儿我煮皮蛋瘦粥给你吃。”

  卓尔帆眼神蒙胧地凝眸著她片刻。

  “你会一直照顾我吗?”

  一听这话,华璋又有那种哭笑不得的诡异感觉了。他为什么总是面无表情的对她这个新到任不到一天的女朋友说这种类似撒娇,又仿佛托付终身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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