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向北之箭(全书完)
大治八年初冬,朔方军和北庭军夜袭黠戛斯大营,四万黠戛斯人毫无防备,一夜间死伤大半,黠戛斯可汗苏达罗在军中被杀,其余两万余人全被唐军生俘,而碎叶军则连夜出发,向黠戛斯人老巢剑河域杀去。
十天后,唐军抵达了剑河,从出发之夜起施洋便阴沉着脸,没有说过一句话,苏达罗被杀他并不在意,可宛如兄弟一般的库尔班德也在保护可汗时死在军之中,这令他无比痛心,他已经知道剿灭黠戛斯人是他的皇帝义父预谋已久的计划,尽管他心中不,但他是唐军一员,军令如山,使他无从选择。
“施将军!”后面飞驰来了一骑,马上骑兵向施洋拱手道:“大帅有事找你,命你速去。”
施洋一言不发,调转马头便向后方驰去,一直奔出十余里才看到了王思雨的中军,施洋奔至王思雨面前,抱拳施礼道:“参见大帅。”
王思雨见他脸色冷肃,不由微微一笑道:“施将军,我来问你,这里离黠戛斯人的老巢还有多远?”
“回禀大帅,大约还有五十里。”施洋话语十分简练,王思雨瞥了他一眼,忽然笑道:“你跟我一起走吧!我有些话要对你说。”
施洋默默地点了点头,跟随着王思雨大军同行,约行了一里路,王思雨忽然问他道:“难道你真的承认自己还是孩子吗?”
施洋冷笑了一声道:“大帅何必我,我从军多年,什么血腥场面没看过,虽然我对皇上屠杀黠戛斯人有所不,但我是军人,服从命令是我的天职。\*\”
王思雨听出了他口气中的不,也不着恼。仍然温和地说道:“如果你认为灭亡黠戛斯人只是皇上的意思,那你就错了,这件事是经过政事堂的反复讨论才决定下来,你明白吗?”
施洋心中惊讶异常,他原本以为这是义父自己的决定,却没想到这竟然是朝廷地集体决策,大唐对边疆少数民族一直以宽柔为上。怎么会,他脸疑惑地向王思雨望去。
王思雨淡淡一笑道:“我祖父当年曾对我父亲说过,大唐建立之初对边疆民族实行的是恩威博的政策,如突厥、百济等威胁大唐利益的民族是毫不留情。直至将他们灭亡,相反,对羌人、对高昌、兹等小柄却又宽柔相待,但也有失误之处,比如对南诏,原是扶植它统一六诏,以抗衡吐蕃对剑南的扩张,却没想到养虎为患。致使南诏坐大,攻城掠县。杀我汉家子女,天宝年间两次战役唐军死伤数十万人,最后南诏还是投降了吐蕃,虽然此时的南诏已经衰落,但教训我们不能忘记,黠戛斯人也是一样,他们今天的臣服就如同当年回纥地臣服,不过是因为力量弱小而一时隐忍,想从我大唐得到更多的利益,等他们强盛起来。必将成为我大唐的威胁。我们一味宽容地教训难道还不够多吗?”
施洋默然,他知道大帅说得有道理。他和黠戛斯人打过许多次交道,深知黠戛斯人的变化。一个寻求庇护的弱小民族,在得到大唐支援后摆了回纥人的统治,却逐渐变得骄狂,甚至野心,要占领漠北全境,假以时,他们必然是大唐的心腹大患,想到这,施洋的头渐渐昂了起来,目光开始明亮。\\*\
王思雨见他已经能理解,又傲然道:“我大唐是个心宽阔的民族,海纳百川,我们愿意把大唐的文化传播出去,也愿意收外来文明,但心宽容并不等于没有自尊、没有强硬、没有自己地国家利益,一味宽容那只会自取其辱,我大唐的另一面是铁血和强硬,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渡山,今天我们灭回纥、灭黠戛斯人,就是要彻底解决千百年来北方游牧民族对中原地威胁,将漠北万里草原纳入大唐版图。”
施洋中的热血已经被点燃,他觉得自己的脊骨、自己的脖子开始变得异常强硬,他紧咬一下嘴,纵马如箭,向北方疾速奔去。
王思雨心中亦热血澎湃,他回头大吼一声“加快速度,天黑之前要彻底剿灭黠戛斯人!”
天宝八年十一月底,七万唐军抵达了黠戛斯人生活的剑河域,此时黠戛斯人兵力尽失,对突来的唐军无力抵抗,数十万黠戛斯男女老幼及他们的回纥人奴隶一夜间全部成为唐军的俘虏,按照事先部署,他们将被打散安置在碎叶、北庭、朔方、辽东、范等十几处地方,与汉人混居并将逐渐汉化,至此,唐军彻底占领了整个漠北,在后来的十几年里,大唐又逐渐将居住在漠北的十几支弱小民族全部迁入中原,包括曾被突厥人打败、逃到额儿古涅昆山区避难地蒙古人祖先,大治九年,大唐修建在原翰耳朵八里废墟上地第一座军镇天翰城正式完成,施洋率五千唐军成为驻扎在漠北的第一支大唐军队,他出任天翰军兵马使,十年后,大唐陆续在漠北以及更北方修筑了十五座军镇,迁河北、河东、关内二十万军户长驻漠北,建立瀚海节度府,时任千牛卫大将军地施洋被封为贺兰郡王、瀚海节度使,这是后话不提。\/*/\
随着漠北的第二场大雪从天而降,一望无际地森林成为了白茫茫一片,一支近万名骑兵和三万马队组成的探险军队出现在了极北的莽莽森林深处,这里小埃以北的通古斯河域,也就是今天的西伯利亚,入眼处是一望无际的黑森林,偶然可见一群群野狼和狐狸在雪地里追逐鹿群,它们极少见到人类,皆停住脚步,惊恐地望着这支种群庞大的生物,吓得不顾鹿群,转头向森林深处逃去。
“皇帝陛下。现在大雪封路,再向前就无法走了,我们就在这里驻营吧!”一名黠戛斯猎人向导大声说道。
这支军队正是张焕的探险队,他在抵达小埃视察后,忽然对遥远的北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有一枚当年石慕华进京奉献的金刚石,据说就是从极北地冰原中得到。从黠戛斯猎人的口中,他得知北方的土地有万里之遥,要远远超过回纥人的疆域。而且都渺无人烟,这让张焕升起万丈雄心,为什么不将这些土地纳入大唐的版图呢?
雄心既起,他不顾手下将领的劝说,执意要亲自去北方探险,朕如果这次不去,恐怕此生都没有机会了。这是说服将领们的唯一理由,就这样他率领一万精锐。\\/*\带足了粮食和物资向北进发,历时近一个月。抵达了通古斯河域。
张焕听向导说前方无法行走,他见雪已经停止,便回头令道:“传令大军就地驻营。”
一声令下,一万唐军纷纷下马扎营,有地按扎帐篷,有的去砍伐森林修建栅栏,有的去不远处地河边凿冰取水,雪原上一派忙碌的景象,张焕站立在一处高岗上远眺森林,他忽然看见左边森林边有一群鹿。正好奇地望着忙碌的人群。丝毫没有害怕的模样,张焕不由生出了强烈的狩猎兴趣。便对侍卫队笑道:“大家跟我去猎鹿。”
他摘弓取箭,一纵马向森林边的鹿群冲去。眨眼间数百人便冲到五十步外,鹿群开始有些惊慌,纷纷向森林逃去,但速度并不快,张焕拉弓如满月,一箭将一头雄壮的公鹿倒,这一箭吓坏了鹿群,它们这才意识到人类的可怕,开始加快速度逃跑,但是马速更快,数百人大声吆喝,在森林中分割包抄,箭似急雨,片刻便死了五百多头鹿,剩下地近百头鹿他们也不再追赶,任其逃远。
“这是最大的鹿角,特奉献给陛下。”一名校尉斩下了一支鹿角,双手献给他们地皇帝,张焕接过这支长达三尺的鹿角,这也是他平生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鹿角,不由哈哈大笑“好!把猎物带回去,今天晚上大家共喝鹿汤。”
蚌然,一名士兵指着前方大喊“熊!”
张焕一惊,他向前方望去,只见雪地中立起一只庞然大物,确实是一头熊,但是他们从未见过这样奇异的熊,它通体长雪白,体高约两丈,重逾千斤,这是一头成年的北极熊,从中原来的唐军从未见过,这头熊是嗅到了鹿血的腥气,从数里外赶来,它见前方有奇异的动物闯入它的地盘,忽然仰头愤怒咆哮,凶恶的吼声在森林里回,将树上地积雪震得簌簌落下,唐军们皆心惊跳,下战马更是惊得连连后退,扬起前蹄惊恐长嘶。\\*\\
张焕然大怒,回头厉声喝道:“一头畜生便将你们吓成这样,你们还能征服这边土地吗?”
他稳住自己战马地情绪,两脚一夹,战马斜刺里向白熊冲去,侍卫们吓得脸都变了,一齐大喊:“陛下,危险!”
张焕却纵声狂笑“我看中这件上好的白熊皮了。”
他加快了速度,弓渐渐拉,北极熊见这种生物竟然敢向他挑衅,它愤怒之极,再次大吼一声,扬起巨掌向张焕面击去,张焕在离它五尺时忽然一调马头,从侧面擦过,就在这电光石火地瞬间,他的箭弦而出,一箭进了白熊张开地嘴里,森林里顿时传来惊天动地地一声巨吼,战马吓得纷纷瘫软,连张焕这匹经过特殊训练的战马也惊得前蹄扬起,将主人摔出两丈远,张焕摔落在雪地上,随即向右再翻滚出一丈,唯恐巨熊未死,但北极熊只咆哮一声后,便再也没有动静,呆呆地耸立在原处不动,几名侍卫狂奔而来扶住笔上,张焕却摆摆手,他半跪在地上,目光紧紧地盯着巨熊,足足过了一盏茶的时间,这头巨大的北极熊终于轰然仰天倒下,众军一起欢呼起来,张焕翻身上马,仰天长啸一声,张弓一箭向森林深处的北方去“我喜欢这里,无论是漠北还是直到极北的冰原,从现在起都将是我大唐的领土。”
(全书完)门》终于完本了,从去年七月提笔写本书以来,整整一年,老高笔耕不缀,从来没有停更过,加上上本《大唐万户侯》,两年时间老高竟只因病停过一天,真的感慨万分,老高其实没有写书的天赋,写的书也谈不上精品,可就是这种持之以恒的态度,使老高赢得了许多朋友的支持,正所谓一分努力,一分回报,在此,老高深深感谢一直追随名门的朋友们,正是你们的支持,使名门拿到了去年十一月新书榜月票冠军,你们是老高的衣食父母,感谢你们。
今天是特殊的日子,不仅是本书完本,今天还是老高的生日,完本之书,就算是老高送给自己的礼物,真的很轻松,一种责任的消除、一份义务的结束、一个产品的完工。
再回看《名门》,不满意地方颇多,其实我心里也很明白,主要失败在三个地方,一个是女主处理不好,从刚开始的争议人物平平,到被遗忘的崔雪竹,都是失败的地方,正如一句话说得好,与其多女平庸,不如一女成功,老高记住了;其次是先帝李系之死,不该让崔小芙取代他,这是本书最大的失败,他的死使本书少了一关键的骨头,使得全书的构架偏软,大唐万户侯的成功其实就是李隆冰刻画得好,下一本书,朱元璋要注意了;最后一个失败就是帝国碰撞,其实不是老高不会写,关键是不该在张焕称帝后写,如果在安西战役时写,效果就会好得多,为什么呢?因为那时主角没有消失,但最初的考虑,是想写两个帝王之间的斗争,所以这个构思放在最后,结果忘记了两国间相距万里,如果没有飞机或火车,这种空间和时间就难以弥补了,比如说某一个桥段中,作为帝王出面是最先的决策和最后的收尾,而中间是要手下去做,可这种距离就会使主角出现几个月的空白,这样本书就淡了,这些遗憾就是事先没有考虑成的缘故。
最后再提醒一下,可能有些读者没有明白老高最后写张焕杀北极熊的深意,大家不妨想一想,北极熊在今天代表哪个国家?
写完老书,新书就该提上程了,等老高休息半个小时,就开始动笔新书,新书已经确定了,写明初朱元璋时代,主人翁是后世人附体,切入时间是洪武二十三年,也是朱元璋的最后几年,这时皇权斗争也是最厉害的时候,虽然历史上没有写这种皇权斗争,但我们可以想象手握军权的各王对皇位的争夺,这就是本书的骨架,主人翁只是一个小人物,一个偶然的事件使他卷入了皇位之争,最终他将面对靖难之变,他如何改变这段历史呢?本书有点像大唐万户侯,一个小人物走向权力斗争的顶峰,但不会再着墨做生意的事情,有没有钱并不重要,男人要的是有权,当然,风格略略轻松一点,不要让大家看得太累,用老高风格的冷幽默来
具体上书是什么时候呢?九月二十二,给老高一段时间准备,毕竟我对明朝没有唐朝那样熟悉,好了,恳求大家不要下架,我会在旧书中通知大家,老高恳请大家继续支持,记住九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