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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他乡遇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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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北风呼啸。

  天气寒冷彻骨,地上的白雪却在渐渐融化,使它们感到温暖让它们融化的是一股股红色的血,这是由人身体里出的热血。

  白雪化融,汇成一道血红的丝线,顺着高低不平的地势一路奔,直到源头再没有新鲜血出的时候。

  血是从倒下的一个个曾经鲜活的身躯里出的,他们中间,绝大多数都是夏侯婴麾下的忠勇亲信,

  一路且战且走,尽可能的支撑再长一点的时间!

  用我的热血,用我的生命来抵挡盗贼的进攻!在这一种绝望与忠诚、勇敢与怯懦的挣扎中,夏侯婴和他的亲卫们拼死抵抗着超过他们实力太多的盗贼的猛攻,在这一场战中,他们的心中对生还已经不抱什么幻想,他们唯一想着的就是临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彭越,你有种的话,就过来和夏侯爷爷干一场呀,躲在后面算什么英雄好汉?”夏侯婴嘶声厉吼,以剑柱地大喝。

  自打追随着刘邦起事以来,夏侯婴每战都是临阵在前,从来没有后退过,杀敌——!这个字眼曾经令他感到兴奋与昂,就算是现在,就算被重重包围了,他也一样勇气不减。

  “哈,夏侯婴,你犯糊涂了,脑子不清楚了吧,这样的胡话也说得出口,现在我彭大将军手底下有的是人,就算一个个排队打,也足以杀死你们这几个可怜的家伙了,哪里还用得着老彭我亲自动手!”彭越冷哼一声,很快肆意的笑声就在盗贼中间响起。

  盗贼队伍与正规军队不同,一支军队最讲究的是士气,为将者面对敌人的挑衅时若是显了弱势,就会打击己方士兵的士气,将领也会被人瞧不起,甚至于还有可能被手下骁勇的将领取代位置。

  一支盗贼队伍则不同。他们首先信任的是能够带领大家过上好日子,过上吃香的喝辣地幸福生活的老大,作为老大,勇猛当然重要,但比勇猛更重要的是必须要有头脑,要有能力带领大家伙一起发财,而在这一点上,没有人会比彭越做得更好了。

  自从彭越回到巨野泽之后。盗贼们就过上了好日子,采取灵活机动的战术,合理运用有便宜就占、没便宜就跑的策略,在彭越的领导下,盗贼的势力迅速壮大。他们指东打西、指南打北,忽尔聚集一处攻城略地,忽尔又四散开来了无踪迹,让围剿的诸侯军队屡屡扑空。

  盗贼们地想法很单纯,跟着彭老大没错,哪一个敢瞧不起老大。那就是和大家伙过不去。也正是盗贼们的这一份‘团结一致,让彭越能够毫不犹豫的拒绝夏侯婴的挑衅。

  “哼,懦夫!”见算计无功,夏侯婴只得低吼一声。再度挥剑格开冲上来的盗贼,可是,就这样一个又一个的杀下去,不用多久他就会力竭而死。

  杀!每挥出一剑,夏侯婴都会嘶吼一声。

  但他的声音却在越来越低,越来越轻。

  盗贼越聚越多,根本就没有杀完停歇的可能,而更让夏侯婴等人绝望的是,盗贼作战的伎俩相当地阴险,他们绝不与对手死拼。往往就是一击不中就立即撤退,而后再由另一个人补上空位,继续进攻!

  这样一来,盗贼可以轮换歇息,而夏侯婴他们却不能。

  就算是机器金刚也架不住这样地连续进攻,更何况是人,夏侯婴手下的这些亲信虽然个个武艺了得,可以以一挡十,但当面前的对手以百来计算时。

  他们单个地力量又显得是那样的渺小。

  “啊!”一个倒下,接着又一个。

  渐渐的,被包围的人中间只剩下了疯狂不停挥舞断剑的夏侯婴,他也已几近到了强弩之末的窘境,他的剑已断!

  “夏侯婴,再给你一次机会,放下武器,投降吧!”彭越劝降的声音远远传来,对于夏侯婴在战中展现出来的这股悍勇,彭越心里倒是相当的敬服,不管是对手也好,朋友也好,夏侯婴这人还真算得上一条血汉子。

  “哼,要想让夏侯爷爷屈膝,下辈子吧!”夏侯婴惨笑一声,啐出一口血痰。

  “兄弟们,不用客气了,上吧!”盯着摇摇晃晃地夏侯婴,彭越终于下了决杀的命令。

  刘邦还没有抓住,必须尽早的结束这边的战斗,既然夏侯婴铁了心不降,那么就早早的送他上路吧。

  “锵!”一阵兵器鸣声响之后,夏侯婴手中的那柄断剑飞于半空之中,最后斜斜的落下,入一旁堆积的雪堆里面。

  “哈,我割下夏侯婴的头了!我立大功了!”一名盗贼兴奋地叫喊道,但随即他的声音半途而止,也不知是哪一个阴险的同伴暗中刺杀了这名放松警惕的盗贼!

  盗贼终归是盗贼,缺乏军纪约束的他们可以敬服彭越,并听从他一个人的号令指挥,但在骨子里这支队伍与正规军队相比,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

  对于盗贼之间的内斗,彭越也是无可奈何,这不是他有能力解决的,个人的威望能够让他统御这支松散的盗贼队伍,但却不能让他制止这种源自根本的内耗。其实,若是盗贼也跟军队一样令行止,但就不是盗贼了!

  此一役,夏侯婴率众十余人抗击彭越追兵半个时辰,最后全部阵亡!

  这半个时辰虽然不能算长,但却是夏侯婴等人用性命换来的,就算是为了夏侯婴,刘邦也绝不能放弃!

  跑!

  汉王刘邦拼命的奔跑着,他的双脚已经沉重得迈不开步子了,但他依然在一点一点的往前挪移,此时,他的身边只剩下了卢绾一个人。

  “阿绾,前面是什么地方?”爬过一座雪丘,刘邦努力压制住喉间的血腥味,嘶声道。

  “阿邦,是楚,是楚军的旌旗!”卢绾忽然惊喜出声。

  放眼望去,在前方,如果有一面火红色的旗帜在白雪映衬下高高飘扬,旗帜上面清清楚楚的书写着一个‘楚’字。

  楚,终于挣扎到了项羽的地盘了!

  若不是这一场大雪,刘邦还不可能这么快的发现雪地里的这面火红色的旗帜。

  可以说,这雪既给刘邦带来了恶运,又给他带来了喜讯。

  “哈,天不亡我,天不亡我!阿绾,快走!”刘邦大笑又大哭着,形如一个疯子,卢绾也是一样,在经历了人生的大悲大喜过后,他们就象两个在沙漠里跋涉的饥渴路人,终于在倒下之前发现了传说中的绿洲。

  楚营。

  旌旗林立,一片寂静。

  在这样一个大雪飞舞的天气,就连守卫营辕的士兵都缩在了辕门立柱后面,抱紧身子不停的跺脚哈气。

  刘邦、卢绾一边象傻子一样狂笑着,一边连滚带爬的向营辕门前靠近。

  “你们两个乞丐,快滚开,这是大楚军营,不是乞讨的地方,再不走,信不信老子一箭死你们!”一个缩着脖子的士兵听到笑声和脚步声响,探身瞥见有两个陌生人靠近,立即惊觉的端起了冻得冰冷的弩机。

  “别,这位军爷别动气,我们有要事禀报!”听到威胁的喝斥,卢绾赶紧面带讨好的笑容,高举着双手紧走几步上前。

  虽然说这守兵明明白白不客气的在骂自己是乞丐,但在刘邦卢绾听来,这来自家乡的呢音是那么的亲切,终于到了楚营了,终于成功的逃脱追杀了,这真是太好了!

  “这位军爷,请问这是哪一位将军的营寨!”卢绾陪笑道,落魄至此,也不用再讲什么身份地位了,面前的这个小兵在卢绾眼里就是一咋,大官。

  “这是我大楚军师,亚父范增的营寨,你们问这个做什么,莫非你们是齐狗的探子?”小兵显然非常受用‘军爷’这个称呼,在这楚营之中他的地位低微,一向都是被别人呼来喝去的角色,不然的话也不会别人都缩在帐内休息,而他还要冒着风雪驻守辕门了。

  齐狗,确切的说就是田横这厮的手下,自从荣战事不利回师之后,这一个多月项羽的征讨大军被田横搞得火大不已,在经历过一次失败之后,田横忽然象是开了窍一般,不再和强大的楚军正面对抗,而是效仿彭越一样的游击战术,楚军一来他就跑,楚军刚走他又来,在齐地田横根基深厚,得到百姓的拥护,这一来的话纵算项羽屡屡出动大军平叛或占领城池,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扑灭田横势力。

  “范增?这真是太好了!”刘邦与卢绾相顾大喜,范增是项羽身边的首席智囊,这个人的见识绝对称得上一,而且在此以前还跟刘邦有过一面之识,能够碰到他总比碰到一个不相的楚将来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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