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夜探
阿芙萝急忙叫住了他,说道:“叶大人,您就这样赶去,恐怕走到那里,需要很长的时间。不如我借一匹马给你。如何?”
叶风也不客气,说道:“如此麻烦小姐了。”
阿芙萝低声吩咐了几句,有人牵了一匹黑色的纯种阿伯丁马走上前来。说道:“大人不必客气,既然我们已经成了合作伙伴,为伙伴提供一些便利,也是我们应该做的。”
叶风见那匹马形高大、一身体黑亮,一双硕大的马眼在黑暗中闪闪发光,顾盼之间神骏非凡。不赞道:“真是匹好马。”
阿芙萝看到叶风翻身上马,犹自有些担心。歌舞团在各地游走的,像这种欺男霸女的事情也并不少见。这种事情很少能够善了,带来的往往都是一场血拼撕杀。
她又接着说道:“叶大人,我看你孤身一人,虽然您勇武无双,但就这样闯进去的话恐怕仍有些不妥当。要不要我派几个人帮您?”
叶风骑在这种没镫的马上,摇摇晃晃的有些不太习惯。他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人多反而有些累赘,碍手碍脚的。要是想帮忙的话,尽快通知一声守备队就行了。”
阿芙萝看了他骑在马生疏的身手,心中升起一个巨大的疑团,叶风这样子根本就是不像是众人口中那个能驱使梦魇兽的骑士。
她表面上不声,嫣然一笑,说道:“知道了,守备队我会让人通知的。还有让铃娜帮你怎么样,我想以她的身手你应该能放心吧?”
叶风转头看到那刺客极不情愿地从马车里走了出来,站在了阿芙萝的身边,恶狠狠看着他。叶风看到是她,故意眨了眨眼。气得那刺客转过头去。
他想起那刺客的身手还算不错,于是哈哈一笑,盯着阿芙萝如星光深邃的双眼,认真地说道:“阿芙萝小姐,我欠你一个人情。”
说完,一扬马鞭,朝着黑暗中绝尘而去。阿芙萝轻轻一颌首,那刺客纵不情愿,但也急忙抢上一匹马,纵马跟了上去。
那名侍女看叶风走远了,在一旁抱怨道:“小姐,你干嘛对那个死变态那么好?给他指个指路就已经不错了,干嘛你最心爱的马给他,而且还让玲娜也去帮忙。”
阿芙萝微微一笑,说道:“尤里乌斯家之所以能有今天,全是他的功劳。如果此人有失,我们的计划就不得不再次改变。于情于理,我们都要帮帮他。”
侍女道:“可就凭他们两个人,能找回那个失踪的人吗?”
阿芙萝一黯,叹道:“我们只能是尽力而为罢了。请牢记”
她返身回到车里。轻轻地敲了敲车厢,马车略略一晃,又继续上路了。阿芙萝透过车窗,看着夜空,喃喃道:“别让我失望了。”
在她们身后,那场混战仍在继续,熊熊燃烧着的大火将夜空照得一片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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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奥修斯的橄榄庄园里。
波修斯带着一个神情猥琐的男子来到书房。
他一进门就迫不急待地问道:“你搞到了吗?”
那人嘿嘿地笑了两声,从身上掏出一个小盒子,说道:“放心吧,大人。您也不看看是谁出马。”
波修斯接过盒子,打开看了两眼,不放心地问道:“这东西当真管用,只要让她喝了就可以爱上我?”
那人眨了眨眼睛,暧昧地说道:“当然了,大人。您只要把这东西混在水里让对方喝下去,不管她是什么人,都会疯狂地爱你的。到时候,大人您可要保重身体哟~”
他故意把爱字咬得很重。
波修斯立时明白他的弦外之意。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骂道:“混蛋,我要的是能让女人喝了后,爱上我的爱情药。不是这该死的、下三滥的药。”
那人苦着脸,任由波修斯的唾沫在自己脸上,说道:“大人,世上哪有那种药。说句冒犯的话,要是真的有那种药,卓斯大神他勾引女人时早就用了。也不会又是变鹿,又是变牛的,变得那么辛苦了。”
波修斯听了,颓然地放开双手。
那人整了整衣服,见波修斯一脸的痛苦,凑了过去,谄笑着说道:“其实大人,您不用这么麻烦的。女人就是这样,表面上假装清高,实际上还不一定是怎么样的呢。说不定你跟她一…之后,她反而会爱上你呢。再说了,就算是还不行,您也不吃亏,起码您也得到了她的人了,不是吗?”
波修斯听了他的话,想起叶风就是凭着打败了狄安娜,这才夺取了她的芳心。不由得双拳紧握,攥得指节发白。浑然未觉指甲已经深深地陷进里,鲜血已经顺着指缓缓了下来。
他神色不定地看着面前的盒子,脸色不住变幻,一阵青、一阵白。
最终,他一咬牙道:“也好,就算我得不到她的心,最起码也要得到她的人。”
波修斯神色复杂地把盒子收起来,板着脸对那人说道:“这件事你办地不错。天也已经晚了,你就在这个房间里休息吧。”
说完,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那人见了急忙大叫一声:“大人。”
波修斯转回身来,问道:“还有事吗?”
那人谄笑不语,只是把弯得更低了。
波修斯恍然大悟,伸手从怀中取出一个钱袋,扔了过去,说道:“拿着吧。还有,今晚上别让人来打扰我。”
那人接过钱袋,深深地一鞠躬,谄笑道:“放心吧,大人。我会向佣人们吩咐的,不管您的房间里发出多大的声音,都不会有打扰您的。”
波修斯哼了一声,转身出去。
那人拿着钱袋,放在耳边晃了晃,听到里面金属的撞击声,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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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风纵马在路上急驰,凉风扑面吹来,道路两边黑黝黝的树丛不住后退。他坐在马背之上,感到那马并不用驱赶,在黑夜之中奔跑如飞,更妙的是它跑起来相当稳健,几乎没有多少颠簸。
叶风心中不暗赞:真是一匹好马。同时,心中盘算如果把这匹马昧下来,阿芙萝会不会因此而生气。
身后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他不用回头也知道是那名刺客追了上来。饶是叶风脸皮不薄,此时也不有些羞愧,人家如此无私的帮助,自己居然还要算计,真是太不应该了。于是他仅剩不多的良心不安了一下,打定主意只将那匹马借上三年就行了。
他聚会神地看着面前的道路,生怕被什么东西将他从马上绊下来,要是摔断了脖子,到时候,他这个赤血龙骑就要被人笑掉大牙的。
叶风感到到那刺客追到了身边,大声说道:“多谢了。”
玲娜冷冷地看他一眼,说道:“不用,我只是遵小姐吩咐而己。”
叶风耸耸肩,道:“不管怎么说,我都要说一声。谢谢了。”
玲娜想了一下,道:“如果你真想谢我的话,也不是不行。只要过后你告诉我,你是怎么发现我们的破绽的。”
叶风伏下身子,惊讶地转身看她一眼,道:“不用过后,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玲娜转头道:“噢?”
叶风继续看着前路,道:“先说那个侍女,一个普通的侍女戴着一枚雕刻着复杂图案、一看就知道值不菲的纯金戒指,你不觉得奇怪吗?”
玲娜哼了一声,心中暗骂那些材料组的混蛋,不考虑实际情况,光想着把东西做得越贵重越好,方便从中搂钱。
叶风接着说道:“至于你,下一次想杀人人时,最好先看看房间里镜子摆放的位置,你的一举一动全都照在我面前的镜子里了。”
玲娜立时无语。
两人骑着马又跑了一会儿,面前出现了一组黑黝黝的建筑群。
叶风拉住了马儿,跳了下来,仔细地看了看道路上留下的痕迹,点了点头,说道:“应该就是这里了。”
玲娜也从马上跳了下来,对着那些建筑看了半天,说道:“不错,这里是奥修斯家的庄园,小姐曾在这里表演过。”
两人绕过正门,来到庄园墙边。
玲娜仰头看看高耸的围墙,正打算找个可以垫脚的地方翻进去。叶风一摆手,面向玲娜,在墙下半蹲下身来,双手在腹前一握。道:“这样踩着我的手,送你上去。”
玲娜狐疑地看了半天,抬起一只脚踩在叶风的手中,道:“能行吗?”
叶风低喝一声“站好。”说着,他双手向上一送。将玲娜高高抛起,玲娜伸手抓住墙头,然后很轻松地攀着墙头,翻身坐在上面,看着下面的叶风问道:“那你怎么办?”
叶风伸手从间解下带子,将一头扔到她的手中。玲娜立时明白过来,伸手用力一拉,叶风借着拉力,也飞快地攀上了围墙。
玲娜神情古怪地看着他,道:“你干这种事情熟练的,以前不会常干吧?”
叶风一笑,道:“一般般而己。”
两人翻身从墙上下来,躲在墙边观察庄园里面的动静。
玲娜因来过这里,凭着记忆,指着庄园内黑黝黝建筑,低声向叶风介绍。道:“中间那两幢二层楼是主人的住所,旁边房子里住的都是庄园里干活的农夫和奴隶。左侧的是奥修斯住的,右侧则应该是波修斯的。
右侧小楼的一层应该是佣人们的住处,二楼是主人的房间。要是波修斯真的在这里的话,他就应该在其中的一个房间里面。”
玲娜的话音未落,就见叶风弯跑到了小楼前面。看到叶风借着阴影,蹑足潜行的专业程度,玲娜不心中暗暗跟自己做了一个比较,结果发现跟自己比起来,不相上下。而且自己在某些细节方面居然还比不上他。
叶风来到了楼前,看到停在一旁的马车,拉车的马早已经被牵进了马厩,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车厢停在那里。他借着月光,低头仔细地看了看马车的车轮,发现跟在路上留下的痕迹相符,嘴角不觉出一丝冷笑。
他低声对跟过来的玲娜说道:“他一定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