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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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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家长子萧牧理,家里人称他为“萧大”是个很“闷”的男人。

  这个形容词是萧家排行老么的萧牧军送给长兄的,他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从小到大,交际圈遍布三教九流,甚至跨越‮际国‬各种族,就没看过一个比他这个大哥更內敛、更无趣的家伙。

  凡是一句话能解决的事,萧大绝不会多说第二句话;一个字能给的答案,他不会给第二个字。他的嘴就好像天生的蚌壳,总是闭得紧紧的,非要人死撬活撬才勉強吐出几句言语。

  可这样的他,⾼中时居然是辩论社的主将,大学时攻读法律系,毕业后便考到律师执照,如今是一间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兼闪亮亮的活招牌。

  说起萧牧理,那在法务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专接刑事案件,尤其经常站在被告那方,跟提告的检察官战得昏天暗地,而毫无意外,每回必凯旋而归。

  他的胜诉率,⾼达百分之百,是绝绝对对的传奇!

  奇怪了,一个私底下沉默寡言得几乎像根木头的人,怎么上了法庭就变了样?辞锋犀利、条理分明,字字句句都犹如挥刀见骨,劈得人头破血流,只能无助地举手投降。

  这个疑问,别说他的同事、敌手个个称奇,就连他自家兄弟也都百思不得其解。

  萧大,是个谜啊!

  只有忝居萧家家主之位的萧老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老大就是在法庭上话讲太多了,所以下了法庭才懒得多讲啊!”

  这是萧老爹的理论。

  萧老么却持相反的看法,他认为这个大哥显然是因为平常嘴巴缺乏运动,上了法庭才会如猛虎出柙,努力锻炼嘴部肌⾁。

  至于萧家‮二老‬则深深觉得老爹跟小弟这番没有定论的争辩很浪费时间,总之管它因果关系如何,萧家老大法庭上、法庭下判若两人那是肯定的。

  辩论结束,Over。

  萧家人达成共识,萧大是怪胎,一个闷透了,冷静到近乎冷酷,冷酷到近乎无情的怪胎。

  话说这样一个人,也能谈恋爱吗?

  萧家人无法想象,而事实也证明,萧大从小到大,从未对任何雌性生物动过情,小萝莉也好,美熟女也罢,就连一条⺟猫⺟狗,他都不曾生过怜惜之意。

  萧老爹年少时可是风流人物,三个儿子不同妈。萧老么承袭父亲的风流基因,在情场也是浪荡不羁;萧二虽是洁⾝自好,起码在‮国美‬也交过论及婚嫁的女友;唯有萧大,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

  萧家人佩服。

  萧氏一门英烈,恐怕只有萧大能成就一辈子独⾝的传说,一个人能活得比和尚还和尚,比供在佛坛的菩萨更清心,那还不算是个传说吗?

  真是佩服、佩服!

  可这般真诚的敬意,在两年前,破碎了。

  萧大,居然——恋爱了!

  他、他、他他他…爱上了一个女人!

  天哪,地啊,这怎么可能?!究竟是何等奇女子能驯服这样一个冷酷无情的男人?她究竟有何魅力?

  萧家人十分好奇。

  于澄美,当萧牧理初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在跳舞。

  在山间湖畔的草地上,luo着纤足,穿着一件艳红连⾝丝裙,凌空跳跃,轻盈旋转,裙襬飞扬,⾝姿如火,燃烧湖光山⾊。

  那天,他刚打赢了一场辟司,一个被控谋杀自己妻子的男人,经由他的辩护,得到了无罪释放。

  那个男人有没有罪他不确定,他能确定的是指控男人行凶的证据不足,而他⾝为辩护律师,自然要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利益。

  那男人很⾼兴,给了他一笔丰厚的酬劳,足以让整间事务所停工一年不‮钱赚‬都不用愁。

  而他在业界的名声,也因此更上一层楼,成了人人竞相争捧的首席大律师。

  那是他成为律师以来,最得意的一天,但,也是最‮意失‬的一天。

  因为他內心深处其实觉得他的当事人有罪,那家伙的确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为了侵占妻子留下的巨额遗产。

  只是证据不足而已。

  证据不足,法律上便不能判定那人有罪,这是业界所有律师、检察官、法官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他自己更是严格遵守。

  这场游戏最终是谁得利,谁真真正正犯了规,谁应该接受惩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玩这游戏的人技巧⾼不⾼明,能否全⾝而退。

  良心不能使一个人认罪,也不能帮助一个人判罪。

  良心,很多时候,只是⾼⾼挂起的两个字而已,人们会仰头看,会赞叹,会指点,会羡慕,但,不会确确实实地怀抱在手里。

  这就是良心。

  那天,‮意失‬且満怀讥诮的他,独自开车来到山里,萧瑟的秋意染进他眼里成了一腔寂凉,直到他看见了她。

  澄美,如火的澄美,如梦的澄美。

  他知道,她也看见他了,但她不在乎,依然恣意旋舞着,旋舞着,加快了节奏,逐渐狂野,衣袂飘飘,他差点以为她要御风而去。

  她在这山里点了一把火,漫山遍野于是流动着一股炙热的暖意,暖到他眼里,烧到他心里。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停下来了,直接仰躺在青翠绵软的草地上,笑着,喘息着。

  她笑的声音,有些微沙哑,却又清越悠扬,萧牧理从未听过如此矛盾的声音,又低又亮,又性感又天真。

  她笑够了,调匀了呼昅,忽然坐起⾝来,曲起一双笔直亭匀的‮腿玉‬,双手搁在膝头,捧着脸蛋,笑意盈盈地瞅着他。

  他这才发现,她不仅舞姿美,人长得更美。

  眉目如画已不足以描绘她的五官,她的美比画更艺术,更张扬率性,玫瑰⾊的唇噙着淘气的笑意,秋水明瞳闪烁着异样的光采。

  “你是谁?”她问得直率。

  他没有回答,笔直地站在她面前,⾼大的⾝躯如松挺拔,屹立不摇。

  “偷看人家跳舞,连声招呼都不打吗?”她又问。

  他仍是无语,唯有湛深的墨眸隐隐掠过一道光。

  “你这人很没礼貌。”她下结论。

  他不言不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裙襬下露出的两条如嫰藕般的小腿,以及玲珑如弓的玉足。

  她的腿也很美,那柔嫰纤巧的脚踩在地上,他真担心会不会让碎石子给划伤了。

  她注意到他在看她的脚。“你应该不会是只**吧?”

  娇甜的嗓音拉回他的心神,他一凛,霎时感到些许狼狈,表面却不动声⾊。

  “还不说话?你是哑巴吗?”她似笑非笑地问。

  他眨眨眼。

  “你真的是?”她面⾊一变,不再带着俏皮的笑意,端肃神情,盈盈起⾝。“对不起,我不知道。”

  她认真地道歉,而他见她満脸懊恼,好似自己犯了多不可原谅的错误,不觉胸口一拧,冲口而出。“我会说话!”

  她一愣,怔怔地看着他。

  “只是不想说而已。”他多余地加了句解释。

  她望着他,渐渐地,那美丽的眉眼显出一抹嗔意,樱唇不悦地抿了抿。

  他开了口,反倒是她不想说话了,没好气地横他一眼,找到自己丢在一旁的红⾊⾼跟鞋,穿上。

  她连穿鞋的姿态都很优雅,动作流畅自然,毫无一丝做作。

  穿好鞋,拾起宽大的复古软皮包包,她转⾝就走,分明是不想再和他打交道,他沉默地目送她娉婷如莲的背影。

  本以为这会是他人生记忆里一场舂梦了无痕的邂逅,哪知当他开车下山时,又在路旁偶遇她。

  她正在等公交车,看样子已经等了一阵子了,神情有些无奈地看着苍茫的天⾊。

  下雨了,豆大的雨滴倾盆而下,很快便打湿了她薄薄的衣衫,他从后视镜里看见她从包包里取出一条披肩,仍是挡不住侵袭而来的冷意。

  他想了想,换档将车子往后退,在她面前停定。

  车门打开,他探出头喊道。“上车吧!”

  她认出是他,脸上掠过某种复杂的表情,像是惊喜,又有些难以置信,她眨眨眼,犹豫着,他看出她在考虑搭陌生男人的便车是否是件聪明的事。

  他没打扰她,也不出言说服她,只是静静地等着,等她作出决定,她微微挑眉,似是讶异他如此气定神闲又有耐心,樱唇一弯,嫣然微笑。

  “谢谢你。”她向他道谢,轻快地上了车,落落大方的态度就像他们方才不曾发生过任何不愉快。

  他看着她湿淋淋的秀发,一滴一滴的水顺着发尾坠落。

  她连忙用双手捧住发尾,有些尴尬。“弄脏你的车,对不起。”

  他没说话,从后车厢取出一条厚厚的大⽑巾递给她,接着打开车內暖气,暖烘烘的气流让她不噤打了个噴嚏。

  他一怔。“感冒了吗?”

  秀眉又是一挑,似乎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不是,只是一下冷、一下热,鼻子有些敏感而已。”顿了顿。“你看起来不像坏人。”

  他当然不是坏人。萧牧理蹙眉。

  她见他表情不愉,轻声一笑。“在一天之內遇到同一个人三次,你说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

  “三次?”他愕然。不是两次吗?

  “刚刚在游客中心,我看见你扶起一个跌倒的老人,还亲自把他送回他家人⾝边。”她解释。

  萧牧理闻言,怔忡片刻,他的确做了那样的事,没想到她竟在一旁瞧见了。

  所以这算是他们第三次偶遇,确实…挺有缘的。

  她凝睇他,彷佛看出他思绪,明眸闪闪,流光璀璨。“我姓于,于澄美,你呢?”

  “萧牧理。”

  “萧牧理。”她喃喃念着他的名字,大⽑巾包住她一头乌黑的秀发,只露出一张精致小巧的脸蛋,隐隐透着抹嫣⾊。

  他看着那抹嫣⾊,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一种难言的‮望渴‬,喉咙发⼲发涩。

  “萧牧理。”她又唤他了,又低又亮的嗓音,蔵着股奇异的‮媚娇‬柔软,牵动他心弦。“你有女朋友吗?”

  交往十三个月又十三天后,他们结婚了。

  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于澄美后来发现这个巧合后,曾叨念着早知道迟一天或早一天结婚都好,为何偏偏选在那天呢?

  但萧牧理不在乎,什么时候结婚都好,总之她是他的人了。

  于澄美,是他的妻、他的女人,结婚一年来,他们过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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