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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这个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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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4章 这个小伙子

  而且高的这么离谱,高的简直就像要高了一样,这个还是有她内在的原因的,说起来,这主要还是因为寡妇姐姐的内心太饥渴,太期待了,在章竹清狠狠地咬着她头,并抚摸她两腿间的草丛时,她就已经有点意了,对于一个八九年都没有吃过的农村饥渴少妇来说,你突然往她嘴里上一大块红烧,那她还不高兴的昏死过去啊…所以。

  当章竹清的硬物猛地一下“扑哧”一声进入寡妇姐姐的身体,并狠狠地捣了那么二三十下之后,寡妇姐姐整个身体就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紧接着从她的嘴里发出来两声痛快而又响亮的舒坦声,这声音只有一个字“啊…”但这“啊”的一声却拖着一道长长的尾巴,在这个透着柔和月的夜晚的庭院里,听起来那么生动而又人。章竹清一个没注意,就控制不住地把的节奏狠狠地加快了。随着寡妇姐姐一波比一波更猛烈的身体反应。

  章竹清最终把自己腔的热情都一股脑儿地在寡妇姐姐的身体里,这个时候,世界总算清净了,寡妇姐姐像一个病了三天四夜的人一样,躺在稻草堆上一动不动。但两只手却紧紧地抱着章竹清,好像生怕他马上要逃走了一般!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寡妇姐姐有时间就来院子里洗澡,差不多还是晚上十来点钟的样子,每每这个时候。

  章竹清就从上爬起来,窜到院子里去,上前一把搂住光溜溜的寡妇姐姐,把她拖进稻草堆里,然后就是一顿鬼哭狼嚎的猛烈捣,后来,寡妇姐姐干脆就直接把章竹清带到了自己睡觉的上去搞运动。因为稻草堆里蚊子多。

  而且起来多少有点放不开手脚,在上搞那事情就畅快多了,有时干完了之后,还嫌不过瘾,两个人就继续搂在一起相互抚摸亲吻,劲头再上来的时候,就又一顿咯吱咯吱的板运动,好不快活!

  章竹清一直都没告诉寡妇他已经成家了,奇怪的是寡妇姐姐也一只不问,倒是临走之前的一天晚上,老头来问章竹清:“小伙子,我看你人不错,如果家里没给你介绍媳妇,你看我家的这个女儿怎么样,她尽管嫁过一个人。而且也有一个孩子。

  但你也知道的,她干起活了可是一把好手,一般的男人都干不过她的…章竹清对老头笑了笑:“家里倒是给我介绍过一个。但我没同意,我会经常来你们这里的,下次来的时候,我还住你们家!

  章竹清走的那天晚上,寡妇姐姐哭成了一个泪人。章竹清不得不狠狠地给了她好几炮。章竹清和章铁军四叔开着拖拉机离开的时候,寡妇姐姐也没来送他们,看来,寡妇姐姐对章竹清是动了真感情了,嘿,可惜了,自那以后。

  章竹清就再也没有去过江西那个村子,也不知道寡妇姐姐后来改嫁了没有,多耐干的一个女人啊…多好的一个农村少妇,这么年轻就守了活寡,真可惜了…***

  章竹清老婆“萍萍”这一阵子一直睡在章铁军三婶家,她有事没事就要章铁军三婶讲故事给她听,这个小妮子尽管怕鬼吧,却又喜欢听鬼故事,有时半夜醒来都不敢起来撒,非要让章铁军三婶陪着她去,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女人,真让人一点办法没有!

  陈桂月阿姨家自从开了茶馆店之后,来她家里打麻将,打纸牌的人多得很,连外村的一些大伯,大叔都会赶过来凑热闹,一些光汉们也来捧场,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陈桂月家既有电视看,还有这么多人打牌,热热闹闹的欢喜,更重要的是,有时趁着陈桂月给那些打牌的人倒茶的时候,有些胆大的光汉还可以在她肥美的股上不经意地抚摸或捏上一把,偷偷摸摸的,别人还以为他这不是故意的。

  而是因为人多,不小心碰到的,嘻嘻哈哈…一派热闹腾的景象,好不快活!

  施美这小子前阵子确实忙得股冒烟,他前段时间又干了几趟比较大的买卖,隔壁好几个村子有四五户人家池塘里的珍珠都被偷了。而且损失都不小。施美有两个铁哥们,死心塌地地跟着他上刀山下火海,一般情况下。

  施美都不亲自出马,就这两个铁哥们帮他去池塘里偷珍珠,偷来的珍珠也不放在施美家。

  而是拿到市里专门租来的一个房间里,这是施美的主意,他是这几个人的老大,这些出谋划策的事,基本上都是他说了算,等这两个跑腿的把偷来的珍珠放到固定地点之后。

  施美就一个电话打给那些收购珍珠的珍珠贩子,他们约好时间,这珍珠就卖出去了…珍珠卖掉之后。施美一般会请那几个来收购珍珠的老板,在市里最好的饭店吃一顿饭,吃完饭之后。

  施美还会把这几个老板带去他干姐姐开的发廊里潇洒一番,每每这个时候,他那个温州发廊的干姐姐都会给他全身按摩一遍,他一兴奋就把干姐姐在身下,狠狠地把干姐姐了一顿,完了之后,两个人还搂抱在一起说了些贴心窝的话,这种没有血缘的姐弟关系,那真是风生水起,好不滋润!

  自从王小仙生了一个儿子之后。施美就只在她儿子摆满月酒的时候,去过她家一趟,尽管,王小仙在生完小孩之后,更白更了,子也鼓鼓的看起来更大个了。但施美并没有去主动勾引她。

  因为在去年正月里的时候,他提着一瓶茅台酒去王小仙家拜过年,那个时候,王小仙着一只大肚子还没生,他趁着七分酒意,把王小仙狠狠地干了一顿,可是,干完之后,王小仙对他说:“以后,我们还是克制一点吧,我不想再出事了…

  所以,很长时间了。施美都没去王小仙家窜过一次门。因为,再怎么说,王小仙现在已经过上了幸福的城里人生活。而且又给车间主任姐夫生了一个大胖儿子。施美要再厚着脸皮去打扰她,那真就畜生不如了!***

  施美在几个比较大的城市待过一段时间,像上海了,杭州了,宁波了,绍兴了都去过,他最想去的城市其实还是北京。因为他上小学的时候曾经学过一首歌:“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伟大领袖紸席,带领我们向前进…

  这首歌他那时候唱起来朗朗上口,在他暗淡的童年岁月里,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想去一趟北京,去天安门看一看,瞻仰一下紸席的遗像,然后去一趟长城,有句话不是这样说得吗:“不到长城非好汉,他一直都想去北京的这两个地方走一走,看一看,算是圆他的一个梦,可说实在话。

  施美这小子风里来,雨里去的尽在女人堆里瞎忙活,实在是忙得他都分不开身了…所以,这样一来,去北京的计划暂时就搁浅下来了。卖完了上一趟偷来的珍珠之后。

  施美和那两个跑腿的铁哥们把钱一分,开心得在一起吃了好几顿饭,你来我往的喝了好几趟酒,在这两个跑腿的年轻人之中有一个叫洪双喜的小后生,这个小伙子,我在前文里曾经也提到过,家里穷得就剩下一张,是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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