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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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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远征暗暗地叹了一口气,望向坐在餐桌对面的儿子。

  他的面⾊黝黑,一双眼睛随时迸着犀利的光芒,鼻子下的薄格的脸部轮廓,使他看起来成又危险。此时,他正拿起一张餐巾纸,轻轻地拭过嘴角,那动作优雅却又机械。

  “爸,我先上楼了。”男子说完话,随即走了出去。

  沈远征看着儿子的背影。他总是这样,生命中彷佛除了工作!就什么都没有了。

  自从他接管了公司的业务,每天对他来说都是工作⽇,没有休息、没有朋友、没有‮乐娱‬、什么都没有。

  他不是不喜现在的儿子,只是更怀念以前的他,以前的儿子吵吵嚷嚷、神采飞扬,会和姐弟打成一片,笑成一团。

  然而,一件事却使这样的和乐气氛变质了…

  在儿子大三那年,他常常听他谈起他的学妹,那个被他称为“热情又冷漠、坚強又脆弱、集天下所有令人关切和爱慕的特质”于一⾝的女孩。

  他子常淑菁常告诉儿子,如果他喜人家,就把她带回来让家人见见。

  但令人意外的是,儿子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不,现在还不行。”他低声说,笑容隐敛了些。

  他们不懂是怎么回事,但大女儿盈盈却说:“妈,我们也不知道那个女孩是怎么想的,这样反而会吓到人家,而且我看八成是朗朗单相思。”说话间,她投向弟弟的目光里,充満了询问和疑惑,而他却低下了头,没有回答。

  子靠过去坐在儿子旁边,伸手将他的长发,双眼直视着他。对视中,他和子俩了然了…

  是的,就是从那个时候,儿子的笑容就渐渐消失了。

  罢开始时,他还会去勉強掩饰,但到后来,连敷衍的笑容都没有了。

  那个女孩的出现,就像是昅引光源的物体,一点一滴地将儿子的活力、开朗、光…统统带走了。从那个时候起,属于朗朗的那份温馨就再也不见了。

  沈远征不噤又叹了一口气,要是那个女孩没有出现就好了!

  “朗朗。”他叫住了儿子。

  “什么事?爸。”转回头,沈常朗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沈远征叹了一口气“朗朗,我有话对你说。”“爸爸,要听这个年度的营运计划吗?”沈常朗以为⽗亲要谈的是这个,于是又走回餐厅。

  “不是,我不是说这个。”沈远征望着儿子沉默的神情,猜测着他接下来的话,会让儿子有什么样的反应。

  “我要告诉你的是…”他清了清嗓子“我决定解除你的总经理职务。”

  什么?沈常朗以为自己听错了,有些惊讶“爸,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当然。”沈远征清楚地说“我要解除你的总经理职务,然后由恺恺暂时接任。”

  “为什么?”沈常朗还是有些不能相信“我在工作上有出什么错吗?”

  “不,你的工作非常出⾊。自从两年前你代替盈盈接管了总经理的工作后,公司的发展与业务皆蒸蒸⽇上,而且你还积极的开拓了海外市场,让我们在美洲及欧洲皆有分公司。”沈远征正⾊道“但也正因为这样,我才要解除你的职务。”

  沈常朗皱起了眉头“爸,我不明⽩你在说什么。”

  沈远征有些动了“自从你进公司这几年来,没有度假,没有周末,甚至连最基本的休息都没有!我不允许我的员工出现这种情况!”

  沈常朗的眉头依然没有展开“这是我自愿的,爸,你不用负责任。”

  唉,让人心又固执的孩子!

  沈远征于是决定速战速决“我明天会向董事会提出放你三个月假的事,在你放假期间,就由恺恺先接管你的工作。”

  “爸,你这是假公济私。”

  “你也知道我这是假公济私!”他飞快地道“你现在需要的是休息、假⽇、光,我不想看着你把⾝体搞垮!况且,恺恺已经在公司实习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想他会做得和你一样的。”

  “可是,爸,这样做实在是太突然了。这么重大的人事变动,没有董事会的全体通过,是不能执行的。”沈常朗总算明⽩了⽗亲的意思。

  “他们会同意的,”沈远征说“实际上,我已经和他们打过招呼了。”

  沈常朗注视着⽗亲,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也没用。“那,恺恺什么时候来接任?”沈远征道:“下个月。”

  “好的。”反正在下个月来临之前,他还是要工作的。

  沈远征有些失望地看着丝毫没有休息打算的儿子“朗朗,爸爸大老远飞来加拿大看你,你就不想陪爸爸聊聊天吗?”

  聊天?沈常朗吃了一惊,这已经是好遥远的事情了。是啊!自从自己来到加拿大后,他就没有再和家人好好的流过。

  他望向⽗亲,曾几何时,⽗亲的头发都花⽩了,眼角的皱纹也变密了…一丝歉疚迅速涌上他的心头。

  “对不起,爸。”他承恳地说。

  沈远征不知道自己下面这番话,会不会再勾起他的痛楚,但是七年了,什么样的往事也都应该被淡忘了。

  “朗朗,你恨我吗?”他的语调中,含一个⽗亲对儿子的愧疚。

  沈常朗愣了一下“怎么会?爸爸?我从来都没想过伊泰是我一个人的,而且恺恺也的确需要些磨练。”

  他以为自己说的是这些吗?沈远征不噤暗自苦笑了一下。

  沈常朗接着说:“伊泰从来都不是我所‮望渴‬的。”说到后来,声音低了下去。

  是啊!伊泰从来就不是他‮望渴‬的,他想要的,就只有一个女人,一个背叛他的女人。他自嘲的笑着。猛然,他明⽩了⽗亲的意思。

  他抬起头,惊愕地看着⽗亲。他为什么要提起这个噤忌话题?

  沈远征爱怜地看着他,把他的反应尽收眼底“回家吧!朗朗。如果你不恨我,为什么不肯回家呢?”

  回家?回到那个伤心地?他弄不懂为什么⽗亲会这样要求。

  “爸爸,我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人和任何事而恨过你。”他特别強调着“人”和“事”却不正面回答⽗亲的问话。

  沈远征一下子动了起来“朗朗,忘了以前的事吧!难道时间没有冲淡一点你要逃避和忘记的事吗?”

  沈常朗的剑眉紧拧在一起,声音有些沙哑“爸,你忘记答应过我的事了吗?”话完,他不悦的走出餐厅。

  沈远征沉默了下来,眼角有些润。他这次的劝说又失败了,而且又带给他伤害了。

  是呀!他怎么能够忘记答应他的事呢?

  七年前那个大雨倾盆的晚上,沈常朗浑⾝淋得透,脸⾊惨⽩,神情痛楚的打开家里的大门。那时,全家人都被他的样子吓坏了。

  虽然他全⾝不停的颤抖,却出奇的冷静。他有史以来第一次向他们请求:“爸,妈,让我离开这里!我要永远地离开这里。”

  常淑菁最先反应过来,一把将他搂在自己怀里说:“好、好,回来就好。明天我们就去加拿大。”

  听到了这句话之后,沈常朗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头靠在⺟亲的肩上,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沈常朗去了加拿大,一晃就是七年。

  这七年,他承担了所有的海外业务,极力拓展伊泰的规模。可是他整个人彷佛将全部的生命力都留在过去,留在了再也寻不回的时光里。

  要是那个女孩没出现就好了,沈远征模模糊糊地想,要是她没有出现就好了。

  沈常朗走进书房,反手开上了门。不同于每天的习惯,他走到落地窗前,凝望着窗外漆黑的夜⾊,双手不自觉地紧握在一起。

  七年了,七年来,家人很有默契地不提起这个话题,但是⽗亲今天却破了例。他也希望自己能够忘掉那些如恶梦般的过去,重新做回自己,可是生命中没有了她,又怎么能够称作是“生命”?

  他茫地将额头抵在窗上,无法宜怈的痛楚久久不去。

  第二天早上,当沈远征来到餐厅时,他微微一愣,一向生活规律的沈常朗还没有到。

  “早安!爸。”正想着,沈常朗已出现。

  “早安。”沈远征仔细地捕捉着沈常朗每个动作,观察着他的神情变化,可惜,他一无所获。七年的时间,已经将一个活泼开朗的单纯男孩,磨练成一个成视邙深沉的男子了。

  沈常朗打开早报,开始一天的作息,⽗子俩一时无话,只有女仆在厨房忙碌的声音。对于这点,沈远征早已习惯了。

  突然,沈常朗左手拿着的咖啡杯,啪的一声摔在地上,不过,他却视若无睹,依然紧盯着手中的报纸。

  沈远征不知所措地望着他“朗朗,你怎么了?”他从来没看过儿子这种样子。他是怎么了?

  沈常朗彷佛没听到⽗亲的问话,仍然是握紧着手中的报纸,脆弱的报纸就在他的手中裂了开来。

  他扔下手中的报纸,盛怒和痛楚同时⼊侵他的脑海,闭了闭眼睛,他站起来。

  “爸爸,我和你一起回去。”他的话语比起他的动作可是镇静多了,只是那骤然合上又睁开的眼眸里,闪烁着愤怒、痛楚,和沉。

  什么?他要和他一起回去?回去他昨天还坚持要逃避的地方?

  就在沈远征吃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时,沈常朗已经大步走出了餐厅。

  这是怎么回事?

  沈远征拿起了面前的早报,开始耐心地寻找着,然后,他看到一个女人的半⾝照,她的脸上露出恬静又甜美的笑容。

  是她!沈远征突然倒菗一口冷气,怎么会是她!?

  “沈先生,”女佣收拾完地上的碎片,怯怯地上前问道:“您还想要吃什么吗?”

  沈远征抬起头来“哦,不用了。你还是去为朗朗准备行李吧。”

  女佣担心地问:“他要出远门吗?”

  “是的,可能要去很久…”他自言自语,然后站起⾝,离开了餐厅。

  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的请求依旧改变不了他的决定,但那女孩的一个消息,却能够轻易纵他!

  这对朗朗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呢?

  奉见陵在行驶的车子里,舒服地伸了一个懒,将两条长腿伸展开,转向坐在他⾝边的男子。

  “喂,我的总经理先生,请问你对于自己这种半个小时都没有变化过的坐姿,是否会感到厌倦?”

  沈常朗正‮腿双‬叉、肩背直地坐着,听到他的话后不予置评。

  “唉,真受不了你,老是一张扑克脸,真不知员工是怎么适应你的。”奉见陵假意抱怨着。“只要你摆出这副嘴脸,胆子再大的人,也会吓出心脏病。听说每年医院都要增加一些心脏病患,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是你的杰作?”

  “那么你跟在我⾝边七年,有没有得心脏病?”沈常朗面无表情地说。

  “唔,好感动!终于想到要关心起我了?”奉见陵接着一本正经地说:“到目前为止,我的心脏只会在看见美女时,才会狂跳不止。对你的冰块脸才不会起反应呢。”

  沈常朗笑笑,但他还是很默契地没有拆穿奉见陵的小把戏。天知道!奉见陵因为自己这张冰块脸得了多少好处!

  “我们再换个话题好了,你为什么让沈老爷子自己一个人在机场接受采访,自己却偷偷拉了我就跑呢?不怕他一生气,回家后剥你的⽪?”

  自己七年前出走的儿子突然决定回来,而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带着特别助理一溜烟地跑掉。

  “你要知道,沈老爷子生起气来可是很可怕的,当然,这是我从元老那里听来的。”奉见陵说到这里,不噤哈哈大笑了起来。

  沈常朗终于说话了:“我只不过不喜应酬。看到那么多阿谀奉承的脸,让我觉得不舒服。”

  “还好你把我一起拉走了,不然我也要去应付那些媒体。唉!扁想就烦!”奉见陵拢了拢有些不羁的头发,突然又想起来“对了,你为什么又回来了?不是说一辈子都不再踏上这片土地吗?”

  他就说嘛,人还是不要把话说得太満,什么“一辈子”还不是七年而已嘛!

  他嘻⽪笑脸地靠近沈常朗“该不会是回来找什么人吧?一定是个女人,而且是个美女。”

  沈常朗转过头,敏感地看着奉见陵。

  可是奉见陵还在自顾自地说着:“还是个蛇蝎美女,啧啧,是那种一见面就得你神魂颠倒,然后榨⼲你的精力财富,再趁你不备时捅你一刀。我说得对不对?”

  沈常朗收回了目光,一反常态地没有保持沉默,他慢慢却又不容置疑地说:“不错,正是一个女人…一个蛇蝎美女!”

  奉见陵没有听到他后面那句话,他只听了前面的话,就开始又说了起来:“什么?一个女人?有没有搞错?你会有女人?”

  奉见陵目瞪口呆,然后反应了过来“什么?你居然敢背着…不是,你居然敢当着我的面说要找女人?”

  他扑上去,装腔作势地揪着沈常朗的⾐领“你这个没良心的!报纸上不是都说我们是恋人吗?你怎么敢去找别的女人?你怎么对得起我?”

  他尖着喉咙唱作俱佳,弄得沈常朗哭笑不得。

  “我还惦记着你家四分之一的财产呢!”他哭丧着脸,向着沈常朗问:“说!她是谁?”还不忘顺手吃了他膛一记⾖腐。

  哦,‮感触‬真好!平常这种机会可不多。

  沈常朗慢条斯理地拍掉他的“⽑手”转移了话题。

  “我怎么不知道我们是恋人?”他整了整被奉见陵揪的领带,眼中透出了危险的光芒。

  奉见陵没注意到,依然表演得兴致“我可是暗恋你很长时间了,不然我这么多年为什么会不求回报地跟在你⾝边,默默支持你?哦!你伤害了我纯真的心灵!”奉见陵満含委屈地看着他,像个闺中怨妇。

  沈常朗也配合他演戏“这些年我真是忽略你了,奉见陵!”

  “哦?知道就好。”奉见陵还在自我陶醉中。

  “我是知道了,不知道你那些莺莺燕燕们知道不知道?”沈常朗像是很惋惜地说。

  啥!?奉见陵吓了一大跳。要是让那些女孩知道他是“同志”他可就不要混了。

  “开个玩笑嘛,老兄。不要那么严肃嘛!”他⼲笑着说,悄悄将攀在沈常朗脖子上,偷吃⾖腐的左手收回来。

  “那怎么行?”沈常朗表情没改“我还没有为了你,这么多年不求回报地跟在我⾝边,默默支持我,发给你精神损失费,怎么可以当玩笑?”

  奉见陵愁眉苦脸地看着他“不用了,谢谢。”

  “你说什么?”

  “没有,没说什么。嘿嘿嘿!”奉见陵陪着笑,內心哀嚎不已,这一回合,落败!

  无聊地看向窗外,奉见陵突然叫了起来;“哇!我在国外打拼这么多年,没想到‮湾台‬的变化这么大!我都快不认识了!”他‮头摇‬晃脑地说:“真是‘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沈常朗心中暗暗一动,这是金元时间元好问的词…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他喃喃地在心中默念,没有注意奉见陵正悄悄地注视着他。

  “是你的恋人?”沈常朗不动声⾊地问。

  奉见陵又恢复了没个正经的样子“怎么会呢?像我这种男人,天生就是多情种,是要做一辈子追逐美女,也被美女追逐的情圣的。”

  沈常朗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家伙真是疯了。他奇怪自己怎么会和这种人认识的?

  奉见陵继续兴致地说:“那些大嘴美女,波霸女郞已经让我厌倦了。往了那么多,我发现还是东方小女人比较适合我。”

  “但不要对公司的女员工下手。”沈常朗警告他。

  “什么!?”奉见陵怪叫一声“亏你还认识我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沦落到要对女人‘下’了?我不过是来者不拒而己!”

  沈常朗翻了个⽩眼,他只有在奉见陵面前才会如此放松。

  “哼!太小看我了!”奉见陵忿忿不平“我刚才说的是我弟弟啦!我们已经好几年没见了。”

  “你还有弟弟?”沈常朗有些惊讶,这小子从来都不提家里的事。

  “是我表弟。我们一起长大的,从小必系就特别好。”奉见陵骄傲地说“他的功课全部都是我教的。”

  噢?没想到这家伙还能当老师?

  “是吗?都教些什么?”

  奉见陵不満了“你那是什么态度?以为我什么都不会吗?你听着!”他清清嗓子“我弟弟的打架、喝酒、钓马子…全部都是我教的!喂!你怎么了?”

  沈常朗那张俊脸已经变成酱紫⾊,一向没表情的脸正菗搐着,看得出他很难过。

  “喂!你怎么了?有这么好笑吗?”罪魁祸首还不知死活地追问。

  “你弟弟现在是不是正在监狱服刑啊?”他有气无力地问。

  “瞧你说的!我弟第可是个公关天才,他长得和我一样帅,在公司里很吃得开的。”

  和奉见陵一样?那又有许多女人要哭泣了,他叹息的想着。

  奉见陵洋洋得意的说:“忘了告诉你,我弟弟跟我打听过你的事,看来对你很有‮趣兴‬,要不要我把他介绍给你?”他一肘撞上沈常朗的部。

  突然,来往穿梭的车流中,有一辆车窜了出去,歪歪斜斜地沿着外线跑着,把周围开车的人,全吓个半死。

  “哇!这位先生,不要拉我的手呀,我没法掌握方向盘了!”这声尖叫还没消失,紧接着又是一声:“哇,不要呀…”

  车子最后歪歪地停在路道,司机已是一头冷汗。

  沈常朗迈着沉稳的步子,从计程车里出来,拿出几张钞票,对惊魂未定的司机说:“带他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咳咳…”奉见陵咳嗽着从座位上爬起来“喂!你就这么把我扔下?太没良心了吧?”

  他坐在座位上,嘴里仍不断嘀咕着:“下手这么狠,真想让我死啊?”他对着车上的小镜子,看见脖子上的一圈指印,大惊小敝地叫了起来:“完了完了,这下留下痕迹,要我怎么跟娜娜、珍珍她们代啊?”

  “先、先生!”司机惶惶地问“你到底要去哪儿?”

  这两个人不会是神经病吧?走的那个有暴力倾向,车上的这个有幻想倾向,真是可惜了这两张帅气的脸蛋!

  奉见陵四处张望了一下,确定再看也不到沈常朗的⾝影,脸⾊顿然一变。

  他收敛了方才夸张和有些搞笑的笑容,目光也变得晴不定,背靠在后座靠背上,挑着剑眉,嘴角隐约带出一丝琊气“立竿公司。”

  “是是是…”司机又是吓了一跳,这种客人还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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