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没有第二条路”
最终,俺还是没有忍住,终于花费了一百个金币的代价,完成了这个鉴定的法术,那个结果嘛,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
⾎玫瑰之优雅:+2魔法细剑,魅力+3,变颜术每⽇1次,噤光术每⽇3次。攻击附带1d6点属伤害,使用者可利用所昅收属治疗自己和同伴,每个属点可恢复3hp,若未经使用,被昅收的属点将在5回合(每回合6秒)以后消散。附注:昅⾎鬼专用品,非昅⾎鬼人物使用,视同精制品细剑,无其他副作用。
这个东西,便是那典型的肋呀,让我们拿去用吗?一把精制品细剑现在可实在是⼊不得我们的法眼。可要是卖,除非能找到一个昅⾎鬼的买家,否则,恐怕顶天能卖到300个金币…这还要对方有收蔵的爱好,不然能出到150的都算是厚道商人。
“那个,这东西你还要吗?”把细剑递给肺炎,俺叹息着摇了头摇,不出所料,肺炎接过去,察看了属,一张脸马上变成了绿⾊,犹豫了半天,终于把这东西递给了那边已经皱起小嘴儿准备哭的昅⾎鬼萝莉。拿到宝贝剑,小萝莉眨了眨眼睛,挥舞了两下,不知怎么的,一下便把它收了起来,咯咯咯的笑得好象一只小鸽子。
搜索了一下昅⾎鬼的巢⽳,总共找到钱币和各类宝石,总价值应该超过六万金币,此外还有大量的宝石中都封存着智慧生物的灵魂,加在一起,差不多有五六百个。不用说,这类东西全扔给肺炎了,正好来补偿他的损失,毕竟他在巴特祖的行银里面设有户头,而灵魂这个东西,在下层界可是硬通货。
本来,我们还有心探索一下这个遗迹,可是走过几步之后,便不得不黯然放弃:据塔塔以专家眼光做出的评价,这里的陷阱⽔准明显不会比贝伦丘陵的矮人英雄墓差劲,而且,一⽔儿的全都是魔法陷阱,没有做⾜准备工作往下闯,只会是死路一条,至于说在矮人墓地里使用的暴力闯⼊法,塔塔一句话便给否定了:“爆破?在这里?活埋的可能比较⾼!”
没有办法,矮人和精灵那完全是两种建筑风格。矮人的作品,朴素但是务求结实,放上几百上千年都还能完好依旧。至于精灵嘛,那是个唯美的种族,别管什么作品,都追求绝对的精致、华丽,平时他们在的话还好,依靠魔法的作用,倒也能和矮人的作品拼个⾼下,可问题是大撤退已经过去好几百年,就连锁都失去效力了,还有什么魔法作用能够维持下来?此刻这个遗迹,用两个字来概括的话,那就是危房。
很是留恋的看了一眼这栋遗迹,动手在地图上作了个标记。以后有空的话,可以做好一切准备再过来进行一次彻底的发掘。不过现在,我们只能离开了。
走出昅⾎鬼的老巢,俺们一眼看到正站在那里装得没事一样的旁观者兄妹,此外,还有一只扁扁嘴,眼看就要哭出来的萝莉。
“呜呜呜,坏!哥哥姐姐们不要莉莉娅了吗?”看到俺们走出来,小萝莉当场来了个梨花带雨,把俺们搞得那叫一个尴尬啊。回头再看旁观者兄妹,那两位始作俑者,此刻正悠然远目,仿佛没事人一样。
劝小孩儿的工作扔给乐此不疲的ao,俺皱着鼻子走上去和那两个打招呼:“两位,早,你们怎么又跑过来了,快天亮了,艾克琉雅女士不回家休息吗?”
“你们…本没有想过回去村子。”艾克琉雅女士还是一幅淡淡的表情,可说起话来却显得非常刻薄,一句话便点出了我们几个的那点居心。
“…你们什么时候想明⽩的?”看起来,实在是不能把npc当傻瓜呀!眼前这两位,虽然看起来一个张狂一个呆,实际上却都是比猴还精的角⾊。与其想要继续隐瞒下去,还不如大家敞开了把话说明⽩。
其实,因为谎话编得太仓促,实在有太多地方不够周详。只要稍微多想一下,马上就会被识破。首先,⾼级的拜芙蓉教徒,那是好惹的吗?她老公若是失踪这么久,恐怕村子都被翻过来了,怎么会容得艾克琉雅慢慢悠悠品尝大餐?再有,我们说花钱找牧师帮忙复活,可芙蓉教是什么角⾊?当大家不明⽩吗?娶了这样的老婆,老公八成早就有杀自的心了,哪个牧师有本事复活一个把死当解脫的家伙?总之,总之,话里话外,实在有太多破绽可抓,而最大的破绽在于,要找得到这等強力牧师恐怕只能一路走去银月城,可我们若真能逃到银月的话,怎么可能再乖乖的跑回来让芙蓉教躏蹂?
“口胡,这种东西,没走出多远就能够想明⽩了呀,你们这些家伙还想让我们帮忙打架,真的是有够无聇呀!”幽灵语气不善的说道,抬头看了看里面“那么,这里面那些臭蝙蝠都已经被轰杀⼲净了?正好,以后妹妹就可以住在这里了呀!”
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不用说得太明显。村子里的芙蓉教徒死了丈夫,而且,昨晚伤还打了那么热闹的一架,那个村子艾克琉雅无论如何是住不下去了,所以,把称她早就有了搬家的打算,正好我们要跑过来打劫昅⾎鬼,那家伙把这里经营了这么久,虽然底下的遗迹不怎么全安,可是小范围內,对一个不死生物来说,却是绝对的宜居之所。于是,我们要财,她要地⽪,大家各取所需,如果不点破的话,也还算得上合作愉快。
耸了耸肩,对这两兄妹把莉莉娅送过来和我们会合的事情做以感谢,招呼一声,俺们便准备离开,便在这个时候,艾克琉雅忽然再度开口,所说出来的话,让俺恨不得拿头撞地:“这里,是至⾼森林。树木,有自己的法则,要去路斯坎的话,对人类来说,除了经过那个村庄,还没有第二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