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专利
其实,闪存技术在朗科公司申请相关专利的时候已经是一项非常成的技术了。1997年出版了两个公开的技术文献《USB系统体系》和《闪存技术手册》,这两份文献将闪存和USB的关键技术都公布了出来。
实际上,以⾊列的M-SYSTEM和新加坡的TREK是最早生产和销售闪盘的厂商,并申请和注册了区域范围內的专利,不过那个时候闪存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和重视,几年之后,闪存盘彻底取代软盘,并且在MP3、录音笔、数码相机、掌上电脑等领域有了长⾜的发展,在二十一世纪初期,国內闪存盘市场的年销售额已经达到数十亿。这个时候,长达几年的闪存盘专利官司出现了。朗科公司开始向其他生产闪存盘的公司发出律师信,勒令他们停止生产,并赔偿损失,因为他们在国中申请了相关专利。后来,朗科又向索尼发出诉讼。这一专利事件在国中专利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近20年来,国中it厂商还从没有在发明专利方面向际国厂商发起过任何挑战。自从国中加⼊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际国厂商在要求国中厂商尊重其知识产权方面历来“不遗余力”6C企业(⽇立、松下、时代华纳、JVC、三菱电机、东芝)每年向国中DVD企业收取几十亿元专利费,在彩电、数码照相机、机手等制造领域,国中企业受到国外厂商专利权的威胁。
正是由于那两份文献是公开的,所以大家认为,朗科公司的“U盘”技术是这两份文献的简单技术组合。并指出上述公知技术地组合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经创造劳动就能够容易联想到的”为此,这个专利官司打了几年都没有结果,虽然朗科在国美也获得了闪存盘的专利权,但在索赔维权方面本是力不从心。
许毅当时想到U盘的时候,也是头脑一热,当时就把这件事跟陶哲说了。回到家里之后,他再细细想来,发现U盘这个小东西就算现在发明出来了,也不一定会得到大家的,因为所需要地成本太大,价比非常不合算,基本上是赔本的买卖。还有,由于现在相关技术并没有得到发展,研发方面也会遇到很多困难,绝对不是他们两个人随便就可以做出来的。当然,这项发明的钱途肯定是不可限量的,并不是他刚开始想的那样,只是小钱,而是大有作为。只要将这项技术在那两个文献公开发表之前申请专利,那就可以将全世界相关厂商的喉咙扼住,到时候可以在收专利费。
事实上,许毅的想法是正确的,他和陶哲两人努力了几周都没有什么头绪,理论上是行得通地,但是缺少条件和相关知识。陶哲毕竟是半路自己摸索的,很多基础知识不过关,许毅就更不行了。
这个时候,许毅提出,建立公司,寻找相关夎共同研究。
陶哲当时被许毅那轻松的表情震住了:“你以为创业不要钱啊!”“这点钱我还是有的。我只是问你,有没有趣兴?”
“你对这个就这么有信心?”陶哲说的自然是这项技术。
“当然,稳赚!”
陶哲听到有些意动,毕竟他现在还年轻,还有敢打敢拼的漏*点。
“怎么样,⼲不⼲?”
“为什么找我?”陶哲还没有头脑发热,他一没钱,二没技术,三这个想法也不是他提出来的。
“*!你是我兄弟。不找你我找谁啊!我以后是不会怎么管公司事情的,当然得找个信得过的人。是男人就别婆婆妈妈的,我可告诉你,机会只有一次,你难道想修一辈子的电脑?”通过这些⽇子的接触,许毅知道陶哲本不甘心这么过下去,没考上大学是他最大的遗憾,他至今都在复习着,考虑着以后考成*人大学来着。
“⼲!为什么不⼲!”这么好的事情哪里去找?就这样,陶哲被“卖”给许毅了。
两天后“创飞工作室”成立“创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
正所谓“物以类聚”陶哲喜硬件,在这方面也有不少朋友,许毅让他把那些没有工作的工作不如意的朋友都挖来,维修店现在成为创飞工作室地办公室。许毅在公司账户上打上了50万民人币的资金供他们研发,另外还提供了他们研发的方向,然后他就当起了甩手掌柜,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首先,便是申请闪存盘的专利,他得抢在两个文献公开之前获得将这个技术的专利拿到手,避免以后陷⼊官司泥潭。这段时间,他都在准备申请专利的相关资料,只要一等陶哲他们拿出相关成果,他就可以进行申请。
专利费一直是国中各大企业永远的痛,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DVD的专利费了。2001年初,一批出口到欧盟的国中DVD产品遭到以荷兰飞利浦等企业的阻挠,并以犯侵他们的知识产权为由,不惜动用欧洲议会法案,拒绝这批DVD产品登陆荷兰等欧盟家国。至此,备受业內关注的DVD专利费问题浮出⽔面。此后,仅在此一项,国中每年就得付出几十亿的专利费,一台DVD就得支付4美元的专利费。
专利陷阱,一向是国外企业的杀手锏,他们在几年前就开始布局,等这项技术在国中发展起来之后,他们便来了,因为他们有这项技术的专利。
DVD的专利是属于⽇本企业的,即所谓的6C,许毅有心想不让他们的谋得逞,但现在却晚了一步。因为DVD的相关标准他们在95年就已经制定出来,其中很多技术都申请了专利。在消费类视听电子产品发展过程中,国中走出了一条与国外不一样的道路。在录像机向数字视听时代过渡的进程中,国中独创了VCD的概念,而西方发达家国的思路是一步到位—DVD是他们的最终选择。在VCD时代,掌握基础技术、核心元器件技术的国外公司并没有向国中VCD企业提出专利费的问题,因为,国中VCD市场需求大巨,他们可以源源不断通过提供元器件获得不菲的利润收⼊。而且,当时西方发达家国的市场仍然被录像机占据着,国中VCD的崛起不会对其产生冲击,因为他们的最终目标是DVD。
“要想避免这件事,最好的方法就是制定出另外的标准。”许毅这样想。当然,现在来说,这也只是空想罢了。
虽然许毅很想将能想到的专利都申请下来,但他的精力实在有限,再加上申请专利并不是想申请就能申请到的,所以他就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为此,他专门匿名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小心国外企业的谋—专利陷阱!》他把这件事提升到了民族矛盾的⾼度,为的就是让大家都重视这个问题,不要到时候后悔莫及,在文中他就把DVD这个案例详细分析,并进行了预测,指出了专利费这一非常有“钱途”的钱赚手段。把这篇文章发到网上之后他就没再去管这件事了,自己已经努力过,至于有没有效果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事情了,毕竟他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由于NOI的国全大赛要在明年才会举行,所以接下来的时间许毅并不用去参加什么培训,周末也就有时间了。网络上的攻防力量越来越不平衡,许毅一直考虑建立一个网管坛论,这几天有时间,就把心思花在这上面了。
坛论程序用的是和黑客学院一样的坛论程序,坛论名称叫“网管学院”坛论地址为“secu”有现成的坛论程序,建立一个坛论是非常简单的,只要再找一台服务器就行了。这件事自然是给周松去办。坛论建立之后,剩下的事情就是宣传。因为黑客学院中本来就有很多成员是网络管理员,所以在黑客学院打广告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那么站长选谁呢?许毅自己是不会花这么多时间去管理的。坛论其他管理成员可以从会员中找,但站长却要找个信得过的人。这个时候,最近听了许毅的话,一直很无聊的颜⽟⽑遂自荐了,她要当“网管学院”的站长。
许毅稍微考虑了一下,也就答应了。黑客妹妹做网管学院的站长,这本来就是一个可以炒作的信息,另外还能让小姑娘学点东西,实在不行的时候就让周松去帮帮她。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就这样,黑客学院上一个长横幅广告就亮了出来—“黑客学院姐妹站—网管学院今正式开通,黑客妹妹担任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