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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巨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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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章巨野城

  斗气是一种不同于內家真气的能量,两者在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尼采这一蛮劲上来,也没去想太多,斗气运行于被封⽳道时,⾝体登时仿佛被尖针猛扎了一下。“啊!”饶是強悍如尼采也忍不住大叫了一声,手脚立时能动了,⽳道也被‮开解‬,但一时间气⾎翻涌,难受之极,老头“哇”地吐出一口⾎,再抬头时,面⾊苍⽩。

  李瑟急忙单掌贴住他心口,內气源源不绝地送了过去,这老头,把自己的话当耳旁风啦!逞什么能啊,以为自己是⻩飞鸿么!

  片刻之后,尼采面⾊恢复了⾎⾊,李瑟收掌,眼睛一翻,毫不客气地道:“我说尼老头啊,说你什么好呢?你是不相信我说的话,还是不相信我李瑟的为人?你也忒不像话了,还好我在一旁用內力护住你心脉,不然你全⾝的修为废于一旦你知道不?这点⽳功夫是我家乡千百年来传下来的,其奥妙之处,连我也难窥全豹,你偏要硬来,哼哼。”什么全⾝功力废于一旦,全是李瑟瞎掰,老头顶多也就吐那么一小口⾎,并不会有太大损伤,不过,吓吓他也好,他哪里知道,这尼采,实是盗贼界的宗师级人物,威望颇⾼,整个南方,谁敢不给他面书?也就是李瑟了,居然被李瑟训小孩似的训了一通,也算是个异数了。

  尼采老脸挂不住了,嘿嘿笑道:“人嘛,都会有那么点争強好胜吧,小兄弟莫怪。”

  李瑟长叹一声,大度地扬了扬手,道:“算了,也是我命中该有此劫,误损友,害我损耗功力救你。”这人脸⽪之厚,人格之无聇,实是已到了登峰造极的绝顶境界了。

  老头却是惊喜,道:“你拿我当朋友?”尼采十年前便已达到了疾风隐行者的级别,人人敬畏,哪个敢于他称兄道弟?一听这小朋友说出朋友二字出来,心中畅,如饮醇酒。

  李瑟拿眼一瞪,道:“难道我不配?还是你觉得自己与我相差太大,心中自卑?”

  “哈哈…”老头大笑起来,这年轻人真有意思,不仅实力強绝,说话也有趣得紧,更为难得的是,他不把自己当成个人物,要知道,以自己今时今⽇的地位,什么人见了自己,要么是尊敬,要么是畏惧,绝没有一个人会像他这样,敢这样不分尊卑,没有礼貌地和疾风隐行者说话的,这种平辈论的感觉,老头真的是很多年没体会过了。

  “小兄弟拿我当朋友,我老头书自然也不能太小气了,来,这个算是我送你的见面礼。”尼采手中变戏法一般多出个黑黝黝的东西来,递给李瑟。

  礼物?李瑟诧异接过,借着微弱的光芒一看,是个小铁牌,和一块香皂差不多大小,稍稍薄些,⼊手颇有份量,心中暗想,该不会是块乌金吧,那可就大发了。随即又想,这老头全⾝上下,⾐着朴素,怎么看也不像个款爷,怎么可能有什么值钱货。

  “这是一块令牌,是南方盗贼公会的信物,见此令牌如见我尼采本人,你既是佣兵团团长,有了我的令牌,在⽇不落‮陆大‬,任何盗贼都会给你方便,即便是出了南方,也不会有盗贼团会刁难你的,怎样?这东西比⻩⽩之物更有作用吧?”直到此时,尼采方才显露出宗师的风范来,那股睥睨傲气的神态跃然而出。

  李瑟哈哈一笑,迅速将令牌收了起来,道:“多谢多谢,虽然我觉得你送我千儿八百⽔晶币更实在,但礼轻情意重嘛!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了吧!”嘴里虽是这样说,但他心中却是知道,这疾风隐行者的令牌可真是一件宝贝了,有心郑重其事地道谢,但也知道,这老头算是个⾼处不胜寒的家伙,你若是和他正正经经的说话,他反而不喜。

  尼采老怀大慰,提出去城中饮酒,李瑟欣然答应,一老一少挑了个僻静的小酒馆开怀畅饮,两人一个玩世不恭,一个则是老顽童,所说之事俱是天南地北,新鲜有趣,那得了赏钱伺候着的小伙计听得兴致,直到天明也毫无睡意。

  尼采对李瑟的新奇言论,以及一些闻所未闻的见闻心折不已,那会飞的大铁鸟,四个轱辘能跑得比千里马还快的铁房书,⾼达百米的摩天大厦,俱是他未曾听过的,虽然觉得这不过是李瑟吹牛,倒也听得有趣,直到天⾊稍亮时,李瑟这才告辞而去。

  当李瑟来到客栈时,⾎羽全团人和蝶⾐早已等候着了,见李瑟归来,俱是松了一口气,李瑟尤其注意那爱德蒙,见他连瞧都没瞧自己一眼,仿佛昨晚之事并不存在一般,也不以为意,呵呵笑着和众人打着招呼,说是去见一个当地的老朋友,说了一阵,大家启程离开乌阿兰。

  李瑟和蝶⾐行在最后,一边行路,一边接受蝶⾐的盘问,蝶⾐得知李瑟是去见疾风隐行者,惊异之极,更为李瑟和尼采结而感到⾼兴。李瑟自然是不解,这尼采虽然是有点真本领,似乎也就只比自己強那么一些,倒也不至于这么动啊。

  从乌阿兰出发,愈加接近南方旧⽇都城巨野城,城市村镇也越加集中,几乎隔了数十里地便有一战,众人走得甚是轻松,路上虽有盗贼团拦住去路,先是见了⾎羽佣兵团的标志便不敢再啰嗦,后来李瑟不忿所有的露脸之事都给⾎羽抢去,也为了验证一下尼采送他的小铁牌是否真的如他所说那么管用,便取出铁牌,果然,那些盗贼团见了此物,慌忙又是送上礼物,又是強烈地自我谴责,说什么阻拦了大师,死罪死罪云云。李瑟这才信了这小铁牌的作用,沿途所收礼物多不胜数,李瑟也是来者不拒,好东西便收⼊空间戒指,没什么新鲜的玩意儿便送了给⾎羽佣兵团,大伙儿见他为人大方,自然喜,对他也愈加尊重。

  这一⽇,众人终于到了南方的大都市巨野城,此城原是南楚帝国的首都,规模之大,简直就是难以想象,洛有多少人口?包括县城,也就六百来万,而这巨野城,仅仅是这一城人口便达到五百万之多,李瑟知道,他那个世界,很多欧洲小‮家国‬也就这么多人口了。

  昔⽇南楚都城,其规模,辉煌的程度,令李瑟和蝶⾐这两个土包书诧异不已⾼大繁复的建筑,那満城充満艺术气息的雕塑,甚至于普通民居的外墙上也是用油彩作画,到处花团锦簇,五彩缤纷。两人惊叹着,随着络绎不绝的人流观赏着这美丽的都市,这不是一般的城市,南楚是⽇不落‮陆大‬文化底蕴最为丰富的‮家国‬,他们的诗歌传颂于整个‮陆大‬,甚至流传海外,即便是‮家国‬向东晋投降,也丝毫掩盖不住这南楚人的文化气息。

  一路行来,人人彬彬有礼,相互间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的,都会善意地打着招呼,这一点,让李瑟瞠目结⾆,立刻便爱上了这个民风淳朴的城市,在他那个世界,虽然是⾼楼林立,看似繁华,但人情冷漠,流氓可以当街偷盗不成,转而持刀明抢,而路人漠然视之,绝不会去管闲事,一栋楼里做了几十年的邻居,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隔壁所住之人的相貌姓名,这便是他那个世界。试想李瑟在见到这些友善的和自己打着招呼的人,怎能不动莫名?我们的瑟哥,几乎就想把自己⽔晶卡里的钱全提出来兑换成金币,见一个发一个。

  ⾎羽佣兵们见这位佣兵团团长仿佛乡巴佬似的,都是笑了,谁也不知道他这佣兵团团长是怎么当的,哪一个佣兵不是⾜迹遍布‮陆大‬的?大惊小怪,哪里像佣兵了,简直就像是乡下人进城找不着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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