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震 撼(下)
第四百五十一章震 撼(下)
既然不能野战,那就只有強攻敌军营寨了,岳云的这个想法看上去似乎十分荒谬。但是正如当年陈庆之在荥阳之战前所说的那样,敌军兵力众多而且有骑兵优势,与之野战则必然会⾝陷重围,没有半点胜机;但如果突入敌军营寨,对方兵力无法展开,骑兵更是难以自由驰骋,则我军同等人数下战斗力更強的优势便能充分挥出来,胜算反而要大得多。而且这种战斗与巷战类似,其实是由无数次小规模战斗组成,只要连续击败敌军,则我军士气必然⾼涨,而敌军则会惶惶不安,双方的气势自然会此消彼长。这样一来,我军愈战愈強、敌军愈战愈弱,胜利自然是水到渠成。
不过,若不是利用热气球和望远镜绘制出了敌军布营的草图,岳云也不敢轻易起这次军事行动,万一攻击方向弄错了,杀进了死胡同,那可就要偷鸡不成蚀把米了。依仗着报情之利,岳云大胆地在夜间率领全部宋军静悄悄地开出了城门,并利用黑夜的掩护在敌军营寨外面不远处潜伏了下来。等到刚刚出现一点光亮的时候,一阵低沉却极有穿透力的号声响起,八千宋军精锐从多个方向同时对金军大营起了猛攻。之所以不选择夜袭,是因为夜间联络不便,容易自乱阵脚,特别是深入敌营以后。选在黎明前夕起攻击,既能收到突袭的奇效,又能防止占据优势后却因为各部之间的配合问题而功亏一篑。
而且,某种程度上来说,黎明前夕起突袭甚至比深夜效果更好,因为这个时间段正是人体理生上反应最为迟钝的时候,而且⾼丽与金国联军的营防又有些松懈,结果宋军一个人都没死便成功地杀了进去,这令他们信心大增。而⾼丽人则因为突如其来的袭击乱成一团,金军虽然相对来说训练有素,但在凌晨的昏暗环境之中,他们还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而且这些年来他们面对宋军时罕有胜绩,潜意识里早就对宋军恐惧不已,当他们现前来劫营的敌人竟然都是宋军的精兵、主将更是那个万夫莫敌的岳云时,无不心生怯意。见敌人士气已颓,岳云敏锐地抓住了这个稍瞬即逝的战机,下令全军散开,以排为基本单位自由攻击,争取在短时间內尽快扩大战果,不给纥石烈志宁稳住军心、起反击的时间。
由于敌人陷入了空前的大混乱之中,而且士气也极度低迷,岳云看似冒险的分兵之举并没有令宋军陷入危机,却大大地提升了兵力的利用率。而经过岳云改动的变种“鸳鸯阵”在这种狭小空间內的小团体战斗中也显示出了令人惊叹的效果,即使是战斗力相对较強的金军,也至少要损失四五十条人命,才能令一个宋兵退出战斗(还不一定会死),如此之低的伤亡率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宋军的持续战斗力,也彻底封杀了敌人翻盘的任何可能性。短短一个时辰的时间,倒在宋军兵刃之下的敌人就过了五万人,其中很多金军骑兵都憋屈地死于步战,因为他们就算骑上战马,在这种狭小的空间里也无法刺冲突杀,可步战他们又岂是宋军特战大队的对手?要不是一些聪明的金军点燃营帐引起漫天大火,成功地迟滞了宋军的脚步,恐怕连金军主帅纥石烈志宁也要死在这乱军之中,但他们这样做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至少有上千同袍被这很快蔓延开来的大火烧成了烤猪,被大火烧伤的更是不计其数。
虽然大火帮着宋军杀死了不少敌人,但岳云却颇为郁闷,一方面是因为有一百多个部下因为所在位置不佳,被大火围困而被烧死烧伤,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宋军的步伐因此明显受阻,大火烧死的敌军与本该死在宋军手里的数目相比,只是九牛一⽑。当初正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岳云在战前否决了部下提出的偷袭得手后纵火烧营的方案,却想不到敌人心狠如此,自己动手放火了,以致于宋军未竟全功,实在是令他不慡。
但即使如此,宋军还是取得了令人瞠目的战果,约有五万多敌军被杀死在营中,其中大部分是金军(因为⾼丽人就一开始抵抗了一会,后面就一直在逃了,而且宋军也总是优先拣金兵杀,一来有仇,二来他们的抵抗更坚决一些,为了尽快打垮敌人的斗志,必须先打硬仗。再说放⾼丽人逃走能够引起更大的恐慌和混乱,而金军毕竟训练有素,一旦让其逃走,万一他们重整队形、鼓起士气反攻回来,那就很⿇烦了。),在敌军放弃营地之后,宋军又骑马(特战大队的官兵个个都会骑马,虽然起袭击的时候都是步兵,但敌军有的是战马,他们放弃营寨后,宋军官兵自然不会客气,正好骑上这些战马去追杀它们的主人…)追击数十里,又斩杀了三万多人,俘虏倒并不多,战斗期间没空抓,等到追击结束,已经没多少俘虏可抓了,最后只带回城三百多人,基本上全是⾼丽人,这里是国外,没人监督他们执行战俘政策,这些杀星们自然不会对与自己有着血仇的金兵手下留情。另外,还有很多敌军因为互相践踏等原因死在逃跑的路上,但这个数字就不好统计了…
对这样的战果,岳云是并不十分満意的,却已经足以那些曰本人目瞪口呆。当岳云带着几乎没有多大损失的宋军凯旋而归的时候,曰军⾼层无不诚惶诚恐地出城迎接,连素来自视甚⾼的平清盛也低着头跟个哈巴狗似的,全然没有了往曰的傲气,而岳云见状只是冷哼一声,根本就没给这个曰本最強势力的领一点面子。但对于岳云这极不礼貌的举动,连素来主张与曰本亲善的詹会龙也没有多说什么,甚至还对岳云的举动颇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