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4章 科技部
科技部是军队后勤部中一个极其特殊的单位,级别虽然比总后勤部低半级,部长却是由后勤部部长兼任,同时,副部长享受着副部级待遇。
除了级别略显异样之外,管辖领域更加异常。只要是军方实验室,科技部都有揷一手的权利。即便是一些大型的家国级实验室,也绕不过科技部这个部门。
从人事到财政,都需要跟科技部进行对接。除非是最顶尖,也是最绝密的任务,否者,任何实验都需要在科技部进行实验并且提出申请才可以完成。
管辖范围之大,跟后勤部相比也没有太大差距。甚至,在很多人眼中,科技部就是后勤部的后勤部,在一定程度上比后勤部还要重要。
像这种特殊的部门突然换帅本来就是一件大事,更何况,这一次出任科技部第一副部长的竟然是王宁。
在科技部之中,有部长以及三位副部长,除了正部长由后勤部部长兼任之外,三个副部长负责整个部门的管理工作。
尤其是第一副部长,就相当于整个部门的实际导领。除非正部长想要揷手,否者的话,他就是整个部门的总负责人。
一般情况来说,兼任的导领很少直接揷手部门的管理。
导领兼任是什么情况,通常是⾼级导领兼任某个比较重要的部门,比如说副长市兼任安公局局长,这种情况下,副长市的权利自然比安公局局长⾼,而且两则之间站的位置都不同。
安公只能管理一块,副长市主管的是全市事物,除非他的管辖范围只有安公部门,否者的话,副长市的主要精力会放在整个市,而不会局限于安公部门。
科技部也是如此,正牌部长有自己的事情,有总后勤要处理,自然不可能投⼊全部的精力掌管科技部。他最多会关注科技部的动向,了解一些大型的项目,却不会主动参与管理。
这也正常,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他在科技部用的精力多一点,放在其他领域的精力势必会减少。而且蛋糕就那么大,他少一点权限,就意味着别人多一点权限。
再加上科技部的专业,管理者必定是悉科研领域的內行人。
华国是世界上古人类文明发展较早的地区之一。人类文明的发展,在远古时代,萌芽状态的科学技术主要体现在生产工具的制作和发展。而生产工具的制造和发展也构成了早期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华国的先民,到公元元纪前后,大致上依次完成了上述三个时代的过渡。
旧石器时代的先民使用打击的方法制造各种石器,而没有任何进一步加工。到目前为止,华国已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遗址几百处,在这些遗址中发现了用火的证据,比如京城人遗址的灰烬的堆积层厚达6米。此外旧石器时代的先民也开始制造并使用骨器、绳索。
我们的先民大约是在距今约1万年前左右,从旧石器时代发展到新石器时代。新、旧石器时代的区别是:出现了经过加工的、更加合用并有锋利刃口的磨光石器。由于可以在石器上钻孔而创造了绑扎得更好的带柄石器(斧、耙、锄等),还发明了制陶技术(又一种火的应用技术,食以及各种器皿更加多样)。此外弓箭普遍使用,出现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到新石器时代晚期,甚至已经开始酿酒。
华国在新石器时代的晚期,就已经开始出现铜器。商代中期以后华国的青铜技术逐渐成。青铜工具和大规模奴隶劳动的使用,使社会劳动分工进一步得以实现,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甲骨文、金文的出现和发展,使华国进⼊了有文献可考的历史时代。文字的出现使得文明发展大大地速加。
舂秋战国时代,对华中文明史讲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代。社会发生急剧变⾰的同时,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思想等等都在快速的发展。社会思想方面出现了诸子蜂起、家百争鸣的局面。各家学说争论的重心,乃是社会秩序如何变⾰以及道德观、伦理观、价值观等等如何规范。在诸子家百思想当中,涉及到与科学技术有关的內容则不是很多,例如对后世曾经具有长期影响的儒、道两大家,他们的思想并不很重视科学和技术。相反,我们却可以说他们大都是轻视甚至可以说是反对科学技术的。
首先儒家讲的“六艺”道家讲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等,虽然他们都谈到了“天人关系”但他们大都是要人们顺从天意,很少要求人们应该对天、地、自然界的实质进行科学意义上的研究。实际上,也可以说先秦诸子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和关心都是比较缺乏的。虽然在《孟子》那里可以看到“苟求其故,虽千岁之⽇至,可坐而致也”之类的话,但是《孟子》思想的中心并不是提倡人们应该利用“苟求其故”的精神去进行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孟子》思想的中心还是讲究“善”、“恶”的伦理学说,以及讲究“王道”、“霸道”、“民为贵”等等政治思想,探讨人们应该如何修⾝、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
其次,在诸子家百的显学之中,特别是儒、道两家,不仅缺乏关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研究,而且可以说他们对此都是持比较反对态度的。儒家把它们看成是“奇技巧”认为纣之所以失天下就是因为他“作奇技巧以悦妇人”还说“作****、异服、奇技、奇器,杀”并认为“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二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由此可见科技工作者的地位是很卑的,而且不时还有被杀头的危险。而道家则认为:“人多利器,家国兹昏;人多技巧,奇物兹起”;“常使民无知无”;“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再次,儒家认为“物玩丧志”、“君子不器”鼓励君子要追求“大学之道”有“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等说法。道家也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等等。他们所追求的“道”大都属于精神境界、伦理道德的范畴。
第四,战国以后的华国社会,儒家一直处于统治者的地位。统治者心里也明⽩,在治理家国方面,单单只是一味的追求思想意识、伦理道德也还是不够的,也还有必要解决国计民生的问题。这也就是儒家传统思想中“经世致用”的思想。而“经世致用”思想的提倡,又在于是为了统治者“长治久安”状态的维护。这一思想并不能形成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強大推动。虽然如此,但它对科学技术的发展终归还是有好处的。但是单单是依靠“经世致用”的思想来发展科学技术,那恐怕还是远远不够的。
当然,舂秋战国时期,诸家蜂起,家百争鸣,名家辩学很是发达。这种争鸣对学术的发展(包括科学技术在內)是有利的。在其后的华国历史进程中,也是如此。
在先秦诸子家百之中,相对的说,墨家则是比较重视科学和技术,而且同时墨家还对古代的逻辑学方面的发展有所建树。但是墨家的这许多建树,其目的也并不是为了自然奥秘的探索和对各种技术的深⼊研究。它们乃是为了贯彻墨家的政治主张——“尚贤”、“上同”“节用”、“节丧”“非乐”、“非命”“天志”、“明鬼”“兼爱”、“非攻”等五组、十大主张(“十事”)来服务的。而且墨家并没有像儒家和道家那样得到持续的发展,秦汉以后几乎成为“绝学”在社会上也较少具有什么影响力。当然这并不排除它的某些思想、它的某些论辩方法被儒、道两家所昅收。
总之,在战国时期形成的上述思想长期地影响着其后的华国社会,华中文明对社会伦理、秩序等问题的关心,超过了对自然现象的理论探求。
两汉时期,从社会经济形态、家国型制到官僚体系,甚至它的罢黜家百独尊儒术的意识形态政策,都无不成为其后持续大约二千年历朝历代封建帝国所效法的模式和样板。在科学技术方面也是如此。科学技术的许多门类,大多是在两汉时期,定下其后影响悠久的模式并且出现了实际上是为后世树立了样板的各种著作。
汉武帝时期编制的《太初历》,通过西汉末年刘歆编制的《三统历》,在《汉书·律历志》中记录流传下来。《汉书·律历志》以及其中所录载的《三统历》便成为其后历代《律历志》以及历代各种历法的模式和样板。合历的模式,其中包括了气、朔、闰、食、五星、晷漏等完备的具有华国特⾊的体系。这种历法的基本模式、框架一直被遵循下来,甚至在西方近代历法已经传⼊的明清时代(《大统历》、《时宪历》),也没改变。数学方面则出现了以算筹为主要计算工具、以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为主要目的、以《九章算术》为模式范本的体系。医药学方面,形成了以《內经》、《伤寒论》为代表经典的医学理论,和以《神农本草经》为代表的传统物药学体系。地理学方面形成了以《汉书·地理志》代表的疆域地理志的体系,成为后来历代正史中的《地理志》所遵循的模式。此外在地图绘制、建筑,还有制瓷和造纸,这些造福全人类的发明,也都在汉代形成其基本模式的。
对华国后世产生久远影响的各个学科的体系大都在汉代形成,这与汉代政治上大一统局面的出现,虽然还不能说其间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是,大一统作为时代的嘲流,时代的趋势,也不能不对各个学科体系的形成施以时代的社会影响。人们开始总结先秦以来各个学科所积淀下来的知识和经验,继往开来,形成了诸多学科自⾝发展的体系。正如明末思想家顾炎武所说:“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一至今⽇者多矣。”
秦汉以来,由于建立了统一的央中集权家国,在科学技术方面设置了天文、农、医、建筑、⽔利、冶铁以及各种手工业的管理机构和各级员官。科学技术的发展,几乎完全被控制在这些机构和员官的手中,形成了官办、官营的局面。
这些管理机构和管理员官的设置,对新技术的快速推广起到良好的作用,它可以使农耕、钢铁、土木建筑、漆器制造等技术迅速在国全各个地方推广开来。由于财力、物力、人力都“雄厚”这时可以兴办比较大的项目和工程。英国著名的科学史家李约瑟曾经议论道:“在技术创造方面,古老的华国官僚社会当然比不上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但它却要大大胜过欧洲封建社会或希腊奴隶社会。”汉初的数学家张苍、耿寿昌,著名科学家张衡以及对造纸术进行过重大改进的蔡伦,都曾是这样的官吏。其他如天文仪器的制造、⽔利工程的修建、东西两京的都市建设、宮廷和皇家园林兴建、两汉长城的整备、隋唐时期南北大运河的开通等也都无不仰仗官办官营的优势。
但是官办官营的缺点也是十分显然的。其最明显的缺点便是不计成本,形成对材料、资源、人力的浪费,甚至虚报产量,或是盲目追求数量而不顾质量。再有官办官营往往是产生贪官污吏的温。西汉中晚期,在冶铁官营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不少的弊病:“县官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不给民用,民用钝敝,割草不痛。”而且还会出现“铁器苦恶,价贵,或強令民买卖之”的情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