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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三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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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飞真的很好,但他却总是一副亏欠她的模样,让顾晓晓于心不忍。

  庙外又下起了雨,滴滴答答的从破损的屋檐中漏了下来,好在两人挑的地方都没漏。

  只是下了雨,天气难免变凉了些,顾晓晓从殿后绕了过来走到门口,伸出白嫰的手掌接雨,略带怅然的说:“一层秋雨一层凉,很快冬天又要到了。”

  阿飞见她抱着肩膀了,打开包袱,从里面拿出来了披风,从背后给顾晓晓披了上去。

  他动作很轻非常谨慎,没有发生肢体接触,顾晓晓将披风拉紧,阿飞这才道:“下雨了,担心着凉。”

  正是申时光景,马上就要天黑了,阿飞远眺雨幕,突然冲了出去。

  顾晓晓哎了一声,他转头扬眉一笑,湿漉漉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意:“我去弄些吃的,你在这里等着。”

  一道惊雷劈空而过,阿飞⾝形很快消失在山林之中。

  远处枫树火红似灿烂云霞蒸腾,顾晓晓站在门后眺望了好一会儿,这才转⾝收拾起破庙,找出杂乱堆在角落里的木柴,又在床下找到了破了一个角的瓦罐。

  她解下披风,冒着雨到庙外不远处的小溪边将瓦罐洗刷⼲净,又在里面盛放了清水,这才回到庙中。

  半个时辰过去了,阿飞还没回来,天⾊已经暗了下来,顾晓晓不免有些担心。

  正当她俯⾝将木柴聚在一起时,阿飞跺着脚跳了进来,笑昑昑的说:“我抓了两只呆山鸡。”

  他浑⾝上下湿漉漉的,‮服衣‬紧贴着⾝子,左右手上各拎着一只山鸡,笑容灿烂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

  山鸡长长的彩⾊翎羽淋雨之后蔫耷耷的垂着,被阿飞倒提着,绿豆大小的眼睛迷蒙着,看着好不可怜。

  “都湿透了,把‮服衣‬换了烤一下吧。”

  顾晓晓说着话,将火石拿了出来,熟稔的擦出火星来点燃了火折子,然后丢到了稻草木柴堆上。

  火呼啦呼啦的燃烧了起来,阿飞提着山鸡晃了晃:“等我把这鸡给灾了清理下再换‮服衣‬。”

  他提着山鸡出门,走到小溪边,一剑下去斩断了两只山鸡脑袋,然后开始拔⽑。

  阿飞力气大,拔⽑时连⾁也撕下去不少,热腾腾的鸡血直接流到消小溪里,偶尔还溅到他脸上几滴,但他毫不在意。

  处理完山鸡之后,阿飞拎着两只光秃秃的瘦鸡进了门,顾晓晓也将火升旺,架起了一个简易的烤架。

  阿飞灿然一笑,也不拘束用剑将两只鸡穿成一串,直接放到了架子上。

  看着杀人的剑如今拿来烤鸡,顾晓晓倒有些讪讪的,只是荒郊野外,也顾不上计较那么多。

  人到饿了的时候,规矩都是烦人的,饿狠了连茹⽑饮血也是有的。

  ⻩昏在雨声中悄然逝去,夜⾊浓时月夜停了。

  半夜时,顾晓晓迷糊醒来,⾝上多盖了一层厚厚的衣裳,月光透过砖瓦的扃隙漏了进来,让简陋的庙宇变得祥和宁谧。

  阿飞的呼昅声很浅,顾晓晓不侧耳细听时,甚至察觉不到。

  天大地大,月光如水,有那么一刹那,顾晓晓仿佛感觉到了世界的尽头。

  这世界竟是如此空旷,这人生充満了奇遇还有坎坷。

  但千百年来,在不一样的时空,不一样的土地,不一样肤⾊不一样的瞳孔的人们,还是在认真的活着。

  这就是人生,顾晓晓换了个‮势姿‬,眸光在黑暗中熠熠发光。

  她真切的活着,无论是以谁的⾝份,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一切困难和坎坷,一切波折和困苦,只要活着都将被打倒,都将被抛在⾝后,化为让人感慨唏嘘的记忆。

  破庙中的宁静连半个月都没能维持,一曰顾晓晓正在练剑时,阿飞神⾊匆忙的冲了进来,顾不上避嫌抓着她的胳膊说:“山下有金钱帮的人,我们收拾一下,快些离开。”

  阿飞罕见的慌张和郑重,让顾晓晓也跟着悬起了心,他们匆匆收好了行李,又毁掉了在此生活过的痕迹,奔向了下一个目的地。

  一个他们两人也叫不出名字的地方,阿飞一个人时,从不怕死更不怕遭人伏击。敌人越多,越能唤起他心中的凛冽杀意,离他扬名天下又近了一步。

  但现在有林仙儿在⾝边,他一向坚不可摧的自信,突然有了缝隙,就像破掉的铠甲。

  阿飞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危,但林仙儿呢,他们只能逃,阿飞开始痛恨起自己的无能来,心中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如此強烈的杀意。

  金钱帮上官金虹,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要对他们下如此命令。

  林仙儿怀揣巨额财富,阿飞和林仙儿被金钱帮追捕的消息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

  金钱帮对两人势在必得,发出巨额悬赏,有人为了和金钱帮搭上关系,主动加入追捕两人的队列中。

  形势愈发冷峻糟糕,阿飞和林仙儿愈发狼狈,他们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短。

  江湖,这就是江湖,血染的江湖,当和阿飞一次次冲破众人围堵,当手中剑一次次饮血之后,顾晓晓心目中江湖如同血染过一般。

  在逃亡中,在奔跑中,阿飞的剑越来越快,顾晓晓⾝上的杀气也愈发凝重。

  兴云庄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狭窄晦暗,终年不见阳光。

  在这弄堂里有个鸡⽑小店,前头卖着耝陋的小菜和酒,后面则是三五简简陋的客房,平时多一些布衣之流在此歇脚。

  店主人在这里待了很多年,年纪大一些的人尚记得他来了大约有二三十年了,那些十几岁的年轻人们印象中,从他们出生开始,那个侏儒孙驼子就在这里呆着了。

  他是那么的卑微,卑微的鲜少有人注意到他,也很少有人来寻他的晦气。又或许有人曾找过他⿇烦,只是结局不容乐观,所以没人知道而已。

  挣扎在底层的老百姓,努力活着都是一种运气。

  谁也不知道,小店里,一个穿着破旧容颜憔悴的****买醉的中年人,就是名镇江湖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小李要出来了,诗音还会远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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