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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通红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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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彦在给秦越带上戒指的那天,还交给她一样东西:包括他所有工资转账的支票账户和储蓄账户的联合银行卡。秦越不要,说她自己又不是没钱。南彦不依不饶。

  最后差点儿发脾气,他这个人,年纪不大,骨子里还传统,认为男人养家天经地义,一家人衣食住行的花销,自然要他来负责。

  “你的钱留着零花,买那个李什么琦介绍的口红。”南彦说“虽然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区别,但是咱挑贵的买,那个996块的肯定比770块的好。”秦越一愣,996?770?“你说的是号吧?”

  她大笑起来,翻出手机给南彦看口红色板,整个人扎在他怀里,温暖得很,他们把副卡给了南妈,但南妈勤俭了一辈子,每个月花的钱连账户的零头都看不出变化。

  少不了还是他们一家人隔三差五买上一堆东西,去看望,每次临走,又都被喂得肚圆。

  秦越说,南妈做的面比南彦做的更好吃。南彦不服,又问萱萱。萱萱的长卷睫眨巴眨巴的,气地答非所问“偷偷给我的巧克力最好吃!”

  南彦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踮着脚,悄无声息地进入房中,他看到大上,秦越沉睡的身影,起伏的曲线在月影下美丽柔和,看着这辈子自己最钟爱的女人,南彦心里一阵足。

  他悄悄地上,将睡的女人搂进自己的坏里,感觉着她贴在自己前,真实美好。手开始不老实起来,顺着秦越睡衣的领口就伸了下去。

  “唔…”秦越被他捏得含含糊糊地哼出一句,拒还的声调。南彦被得肾发热,低头吻上秦越的后颈。“爸爸…”脆生生的一嗓子。南彦惊得一个弹跳,差点儿从上跌下去。

  紧紧挨着秦越睡着的小萱萱坐了起来,一双又黑又亮的灵动水眸,直勾勾地盯着他。下一秒,便扑了过来,抱着南彦的胳膊,刺溜一下就爬到他身上,小猴子一样吊在他脖子上。

  南彦笑着捏捏她的小脸蛋,又伸手刮刮她的小鼻子“怎么跑到爸爸妈妈上来了?”秦越也睁开眼,欠身坐了起来。

  甫一转醒的嗓音,带着微微的暗哑“什么时候回来的?”南彦把萱萱挪到另一边手臂,腾挪出一只手搂住秦越的细,在她微笑的脸上亲了又亲。

  秦越颊上的肌肤柔滑细,落在上的感觉,又引得他一阵情动,忍不住俯首下移,吻住她嫣粉的瓣。南彦不伸出舌头,要去撬她的牙关,却被秦越用手抵住他进一步近的膛。

  他稍稍退开,一侧脸,便发现小公举一脸羡慕地正盯着他们看。“萱萱也要!”小家伙突然嘟起了小嘴,对着爸爸越凑越近。南彦抿一笑,刚要去亲宝贝女儿,却被秦越一把拉住。“妈妈?”萱萱疑惑地看着秦越。“宝宝,亲吻是很严肃很神圣的一件事。

  尤其是亲嘴嘴,要留给自己最喜欢最爱的人,绝对不能和别人亲哦…懂了没?”秦越一脸的义正辞严。

  “爸爸不是别人!我最喜欢最爱爸爸!”小萱萱觉得自己理由充足,瞥了妈妈一眼,又撅着嘴向爸爸讨吻。秦越这下干脆伸手把萱萱抱了过来,放在头“不行。

  爸爸的嘴嘴只有老婆能亲!妈妈才是爸爸的老婆!”南彦绷不住自己一个劲上扬的嘴角:自己的老婆真是个大醋缸,竟然在吃自己女儿的醋!小萱萱鼻子一皱,马上要哭。南彦立刻来打圆场。

  在她的小脸上亲了两下“爸爸送萱萱去自己房间好不好?爸爸给萱萱唱歌哄你睡觉好不好?”又回头在秦越脸上亲了一下“别生气,你也有。”

  南彦一边哼着儿歌,一边拍着萱萱的小股把她哄睡,小心翼翼地把门关好,这才回到主卧来。

  秦越正在低着头玩手机,被刚进来的南彦一把推倒,他咬她的耳垂“吃自己女儿的醋?嗯?”

  秦越刚要张嘴反驳,却被南彦扳过脸来,狠狠地吻住,舌头也探了进去,搅着她口里的津甜。秦越很快被他吻得气短起来,息一下急过一下。

  南彦拉开覆在她身上的睡衣,热热硬硬地顶在她两腿之间“我刚刚答应萱萱了。要尽快给她一个小弟弟小妹妹,好陪她一起玩。”秦越瞬间懵了一下“哈啊?”

  “所以,我们得抓紧时间。”南彦没有再留给她什么思考的余地,身而入,迈出了造人计划的第一步。

  秦越照例无法挣扎,只好被南彦随心所地翻来覆去,融化浸透,吃得彻底。下次生个儿子吧,要是再来个小棉袄,可就有俩小情人儿跟自己抢娃他爹了!那可怎么好?!

  ***酒店的贵宾套房里,大上一片凌乱。枕边的手机突然响起,震得我宿醉的大脑一阵阵发疼,不由得拉过薄被,蒙住了脑袋。手机铃声锲而不舍。这他妈谁啊?!一大早上催命呢!

  我简直火大,一把掀开被子,抓过手机。可一看上面的来电人姓名,赶紧额角,强迫自己清醒过来。我坐起来准备下,突然看到对面镜子里一丝不挂的自己,又立刻把单扯过来遮住身体。

  浴室里蒸汽缭绕,水声断断续续地传来。我下意识地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才站起身,往另一个房间走去,同时接通了电话。

  秦越让我去金榈送衣服,连内衣一起。我有点儿感慨:自己这个御姐型的闺蜜,终于肯找个小鸭子开荤了,不过这样也好,一手钱、一手货,两清…没有后的麻烦。

  还得说人家是脑子聪明的生意人!看起来小鸭子体力不错!听秦越声音嗓子都哑了。这昨晚上得喊多大声啊!我紧了一下自己身上裹着的单,不小心碰到了大腿内侧的一处:嘶…好疼。低头一看,雪白的大腿上,明晃晃的一个牙印。靠,小混蛋,属狗的!

  这才后知后觉地琢磨到自己身上:得,咱招惹上的这个,更是个麻烦。夜里到底做了几次?费了洪荒之力,我也没想起来。

  只知道浑身筋骨的酸疼提醒着昨晚搏战的烈战况,他竟然是第一次,开始的时候甚至有些笨拙。有点儿稀奇。许是家里管得还严的,没成想毁在我手里了。

  究竟是小孩儿,我还没怎么碰他呢,就握住那物件了两把,随便地往上面的小刮了一下,结果他一下子就待在我手上了,那一把一把的基因彩票,来了个天女散花,地落在我手上、胳膊上。

  我觉得新鲜,把手一张一合的,看着指间粘连的银丝,一下子没绷住,大笑了起来,这下子把小混蛋惹火了。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强烈的自尊被秒的尴尬砸得分崩离析,又瞬间转成恼火。还没等我化过魂儿来,就被他掇起来扔进里,强行地剥夺了主动权,反过来掉过去地让他折腾到体力透支。中间有一次实在是想口气缓缓,夹着腿要逃,结果又被掐着后拽了回来,还被小混蛋愤似的在大腿上咬了一口。疼得我骂了一句主谓宾齐全的三字经。

  可是…可是那种烈的愉,却是跟以前的伴从来没有过的。像是燃透的炭火,噼噼啪啪地,通红、滚烫,要把整个世界烧掉,融化的奇妙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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