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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刘旭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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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说螃蟹横行霸道,但事实上它们都非常胆小,都喜欢躲在一个狭窄的空间里,所以泥沙石头之间的隙就成了它们的最爱。

  站在有些清凉的水里,玉嫂就眨着那双比溪水还来得清澈透明的眼睛看着这片水域,更是被偶尔从脚边窜过去的小黑鱼给吸引了。这些小黑鱼就比葵花籽大一点,显得有些不起眼,却是溪水干净的证明,也为这片水域增加了生机。

  “旭子,没有水桶装螃蟹。”玉嫂口而出“那抓到了螃蟹往哪里扔啊?”这确实是个问题!之前刘旭只希望让玉嫂悲极生喜,就忘记了自己还要找个地方放螃蟹。

  所以看着这片充生机的水域,刘旭顿时皱起了眉头。刘旭不是圣者,他可不希望将抓来的螃蟹又扔进了水里,而且啊,他是打算晚上当下酒菜的。想了片刻,眼前一亮的刘旭当即把衬衫了下来。

  玉嫂是站在刘旭斜后方,所以当她看向刘旭时,她就看到了刘旭那健壮的肌,这让仿佛在偷窥的她都有些不好意思,她就急忙扭过头,有些尴尬地盯着成群结队的小黑鱼。扣好纽扣,将两个袖口以及下摆打结后,刘旭就道:“临时麻袋。”

  “那衣服会被脏的。”“那你洗的时候多倒点洗衣服吧。”“被钳子破了可咋办?”“打个补丁,说这件衣服是抗战的时候祖传下来的。”听罢,玉嫂都有些哭笑不得。

  但现在在情况下,确实只能拿刘旭的衬衫当麻袋了。既然已经有东西装螃蟹了,那么自然就该开始抓螃蟹。因为呢,这溪水其实就是泉水,非常的清凉,长时间让双脚浸在其中很不好,尤其是当太阳下山后,溪水将会变得非常的冰凉,更不适合长期泡着。

  螃蟹胆子小,所以在搬动石头的时候要尽量轻一点。这会儿,站在离刘旭有两米的水域的玉嫂正弯下,并小心翼翼地将身前那块石头慢慢地拿起来。

  见有一只半个巴掌那么大的螃蟹趴在你傻里,玉嫂就非常的高兴。跟柳梦琳比起来,玉嫂更知道该如何抓螃蟹抓鱼的,所以沉着气的她就将石块放在了右侧。

  随后,玉嫂的两只手就伸进了水里。就在螃蟹打算逃走之际,玉嫂那纤细雪白的手指已经从后面抓住了螃蟹。受到惊吓的螃蟹还挥舞着爪子,可它根本钳不到玉嫂的手指。直起,玉嫂一脸灿烂道:“旭子,喏!”

  见玉嫂已经抓了一只,刘旭就颇为惊讶,所以他就急忙打开了临时麻袋。待玉嫂将螃蟹扔了进去,刘旭就打了个活结,随后就将临时麻袋放进水里,并上了一块石头。

  “你要加油了哦!”见玉嫂笑得比天上的太阳还灿烂,刘旭就很高兴,他最喜欢看到玉嫂这种发自内心的微笑。所以向玉嫂做了个。k手势后,不甘示弱的刘旭就开始寻找着他的猎物。

  抓螃蟹这活得看运气,并不是随便翻开那块石头都能有的,所以连续翻了几块石头,刘旭都郁闷了。保持着弯姿势,刘旭就想看一下玉嫂有没有抓到螃蟹,哪知道一眼看过去时,刘旭眼睛都看直了。

  玉嫂今天穿的是浅蓝色带花纹的衬衫,衬衫的特点就是领口很宽松,尤其是在没有扣第一颗纽扣的时候。

  通常情况下,农村人都不喜欢扣第一颗纽扣,那会显得太正式。所以呢,当刘旭保持着弯姿势望过去时,他的目光就入了玉嫂领口,并看到了那两颗被白色罩子裹着的子。

  因为玉嫂低着的缘故,所以两颗子就会因为重力略微往下垂,这就使得两颗子看起来更大。第336章

  生气的刘婶比玉嫂大的子刘旭看过不少,吃饭之前还玩过,不过因为他现在看到的两颗子是属于玉嫂,而玉嫂对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人,所以仅仅多看几眼,刘旭都会有些受不了,甚至觉得某个地方都要爆炸了。

  玉嫂只想多抓一些螃蟹,就没有注意到自己青光外。看着那完美的形状,感觉到颇有重量的刘旭都想左右手各握住一颗子,好好感受一下玉嫂的分量如何,弹如何。

  当然,刘旭最想要的还是像个孩子一样去,并听一听玉嫂的呻。刘旭是妇科男医,他一直都知道自在男女中都很常见,可从小到大,刘旭都没有看过玉嫂自,更没有听到过玉嫂发出的奇怪声响,所以刘旭就很想知道玉嫂是不是冷淡。

  刘旭也搞不懂,但他知道等到玉嫂愿意为他宽衣解带的那天,他就能知道答案了。要是玉嫂真的是冷淡,刘旭就会以自己高超的技巧让玉嫂拜托冷淡的毛病,并好好去享受身为女人的快乐。刘旭臆想间,专心的玉嫂又抓了一只螃蟹。

  “麻袋!麻袋!”见玉嫂像获得胜利般挥舞着手臂,刘旭就急忙抓起麻袋并打开。待玉嫂将螃蟹扔进去,刘旭就急忙系好麻袋,随后就用石头着。看了眼玉嫂那浑圆雪白的子,刘旭就立马转移视线,他也要开始好好表现,绝对不能让玉嫂抓到的螃蟹比他多,这不只是男人的自尊问题。

  不论哪个男人,都希望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表现,刘旭也不例外。接下来呢,刘旭就像勤勤恳恳的园丁般努力寻找着螃蟹。

  在刘旭的努力下,他抓到的螃蟹数量确实超过了玉嫂,而且呢,抓螃蟹之余,刘旭偶尔还可以看一看玉嫂那被罩子保护着的两颗子。

  抓螃蟹和看,这也算是劳逸结合吧。抓了一个多小时的螃蟹,他们两个都有些酸了,所以就沿着来的路往回走。

  看着那沉甸甸的麻袋,玉嫂笑得非常的甜。麻袋之前浸了水,怕玉嫂,骑上车的刘旭就直接将麻袋放在了自己的前面。

  待玉嫂坐上车,刘旭就往回行驶。跟来时的一路狂奔比起来,往回开的刘旭就慢得多,偶尔还会指着路边风景跟玉嫂聊着小时候发生的事。车虽然开得慢,不过颠簸厉害,所以玉嫂偶尔还是会去搂着刘旭。刘旭光着膀子,所以搂着刘旭的时候,玉嫂就能感觉到刘旭的皮肤非常黏,那是出了汗的缘故,更是能感觉到刘旭的体热。

  玉嫂很少跟刘旭这样亲密接触,所以坐在后面的她的脸一直都是红扑扑的,而且路上有人的时候,她就算觉得自己快要被震得掉到地上,她也不会去抱刘旭,她真的很怕流言蜚语。

  她是寡妇,被人指指点点还好,她就怕影响到了刘旭的美好前程。当他们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三点。

  知道刘旭很累,玉嫂就让刘旭洗个澡就去睡一觉,但刘旭又怕这会儿睡了,晚上就睡不着,所以洗过澡吹干头发,依旧光着膀子的刘旭就坐在家外头啃花生,这些花生还是上次王送来的。

  啃了一会儿,刘旭就看到刘婶正驮着一袋玉米走下山。见状,刘旭就急忙跑过去。待刘旭接过玉米后,刘婶就乐呵道:“要是家里头有个男人就好咯,旭子啊,可惜我没有女儿,要不我准让她嫁给你,然后我就整天拿你当苦力使唤。”

  “那要是让你女儿晓得了咱们两个的事,你说她是跟你一块爬上我的,还是跟你闹翻了呢?”

  停顿了下,看着刘婶那被汗渍点缀得有些红的脸蛋,刘旭继续道“金锁虽然是你儿媳妇,不过我晓得你一直将她当女儿看待。”

  听到这话,又想起上次戴儿媳妇罩子的事,刘婶就有些不乐意道:“她是我儿媳妇,是我儿子的老婆,你咋能想着那档子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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