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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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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瑞刚站在镜子前整理着他的黑色领带,极力想把它整理得括笔直,由于力气太大,他先把领带拽到了左边,看看不对,又使劲朝右边拽,结果却矫枉过正,领带又斜到右边去了。

  咳,穿个正装怎么这么复杂?他动作夸张地扣着衬衫的纽扣。那衬衫的袖口与他平时常穿的休闲服的确很不同,仿佛一对软质手铐一样紧紧地扣着他的手腕。

  他重新抬起头看着镜子,再次整理着他的领带。回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谭瑞刚顿时觉得心跳加快,感到一阵紧张与恐慌。她就要来了啊!

  他神情紧张、没头没脑地在卧室里来回踱着步。一切都准备好了吗?着装合适吗?可以确信的是,他觉得自己非常傻,简直就像个大傻瓜!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没必要惊慌。她对他的一切都不会太在意的,但他仍然想再做些努力。谭瑞刚是在网络上和这个女孩子认识的。虽说他们住的小城并不大,但要是在平时,他还真没有勇气在街上与这样的女孩子搭讪。

  后来,有一次她用半开玩笑半正经的口吻告诉他,她是一个摄人心魄的应招女郎,但谭瑞刚并没有在意,他既没有害怕,也没有因此瞧不起她。相同的生活环境和熟悉的人情风俗让他们很快在网络上识起来,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他们谈论著小城里发生的各种事情,谭瑞刚更是经常和女孩子说起他在医院里做护工的情况。今晚,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刻。就在他努力系好鞋带的时候,门铃响了起来。

  虽然这是他盼望已久的时刻,但他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疯狂悸动的心脏几乎就要从嘴里蹦出来了,他急忙跑回到镜子跟前,再次仔细打量着自己。妈的!领带还是有点歪。我

  谭瑞刚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就在他刚要跑出卧室的时候,谭瑞刚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赶快跑回去,从立在角落里的衣架上取下一顶旧礼帽。“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他对自己说道。

  那礼帽曾经是个非常时髦的饰物,现在虽然已然过时并有些破旧。

  但仍然代表着曾经的辉煌和品位。至少谭瑞刚是这么认为的。他匆忙戴好帽子,跑到门边去开门。站在门外的女孩子简直让谭瑞刚窒息。他预想到感。

  他预想到苗条。他甚至预想到野,但是,他从没预想到她竟然如此美丽,美得就像从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漂亮天使。

  女孩子的出现立刻拨动了谭瑞刚的心弦,他发自内心地快乐着,快乐跳动的心声就像悦耳的竖琴弹出的美妙音符。该怎么形容她呢?她的肌肤如新雪般洁白。

  不,这个比喻不对。她很冷酷,面无表情。是很冷酷,就像一座洁白的大理石雕像。对,这个比喻比较恰当。石头就是冷漠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几乎会永远待在那里,不动也不腐。

  她就像一尊由一个伟大的雕塑大师精心打造的作品,冷绝伦,经历了无数岁月,美丽却永不凋零。谭瑞刚不知道该做什么。他所有的计划几乎都被女孩子的美丽所掠夺。“你好,我是妮可。”女孩子说道“你是谭瑞刚吗?”谭瑞刚点点头。

  她的声音和他在电话里听到的一样悦耳,他分不清她的声音里是南方口音多一些呢,还是北方口音多一些。在和她电话交谈的时候,她的声音让他的脑海里出现了在怀旧电影里异国淑女的形象。

  现在,见到她后,他发现自己的想像和她的形象并不匹配,他没有想到她的样子大大超出了他的意料。

  她穿着一件纯白色绒套衫,戴着一个非常时尚的太阳镜,看上去就像个时髦精致的时装模特。她黑色的短发让她显得干利落,看上去是那么惊。她会怎么看待我呢?谭瑞刚心里想道。

  在内心里,他似乎肯定这女孩子一定会讨厌他的。“你也该说点什么啊!”妮可笑着说道。她动的红与她洁白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像雪地上盛开的一朵鲜红梅花。当她笑起来的时候,她的表情发生了变化,从冷酷和冷漠彻底转化成了令人心醉的柔情和爱怜。

  “噢,真对不起,”谭瑞刚说道“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我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请进吧。”

  他说着,闪开身让她进来。“那么,今晚我们做点什么呢?”妮可边朝屋里走边问“看你这身打扮,我想咱们是要出去啊?”谭瑞刚从茶几上拿起一张传单,那是附近一家新开张的迪吧的广告。

  “你愿意跟我一起去那里跳舞吗?”他问道。“当然,我很喜欢陪像你这么这么潇洒人的男人去跳舞啊,”妮可说道“不过,首先…”

  她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谭瑞刚,然后,她在他的面前跪了下去,脸刚好和他的裆部平行。她要干什么?就要做传说中的口了吗?他感觉自己的物件立刻在子里僵硬起来,接着就觉得有些头重脚轻,有些意识恍惚。

  妮可伸手在他的间,利索地解开了他的带,从上面拽下他为了装饰别上去的红色绸带,放在旁边的茶几上,脸都是对那个很俗气的装饰物的蔑视。

  “我想,你穿成这样去迪吧跳舞显得太正式了一点吧?”谭瑞刚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说不清楚自己心里是放松还是失望。

  妮可的手指似乎是不经意地从谭瑞刚隆起的小腹部滑过,让他心里一灵,愉悦的感觉立刻从那个感的地方传遍全身。“以后再说吧,”妮可谐谑地笑着说道,站了起来“今天晚上我们有得是时间。”

  “我看上去还好吗?”谭瑞刚不太自信地问道,张开双臂展示着自己“这套礼服是我爸爸的,我只有这么一套正式的服装。”而那顶帽子还是他祖父传下来的。

  不过,谭瑞刚不想再提它了,他怕提了以后女孩会反对他戴着那顶帽子出门,他绝对不想那样做。“我看上去是不是特别落伍?”谭瑞刚问道。“别胡说了,好的。”

  妮可善解人意地安慰他道,上前一步更贴近他,让自己身上的香水味儿刺的他的鼻孔和神经“你看上去是一个时尚又完美的年轻俊男。”

  她伸出显得有些苍白的双手,帮他整理着领带,灵巧的小手让那本来不太听话的领带变得服服帖帖,括又笔直。谭瑞刚看着眼前美丽的红,真想亲吻一下。他向前探着头,低下去,想找到一个很好的角度。

  但就在他的即将和女孩的接触的刹那,他突然停住了,据说女孩子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是不喜欢马上接吻的,他可不想因自己的卤莽而让女孩子恨他。

  但妮并不是他所想像那样忸怩的女孩子。在整理完他的领带后,她把双手滑过谭瑞刚的肩膀,勾住他的脖子,把他的头向下拉。

  直到她柔软、润、甜腻的香紧贴住他的。好不容易,谭瑞刚才让自己的情绪从激动的慌乱恢复到平静的幸福之中。

  他傻傻地站在那里,任凭妮可依偎在他的怀里,她温暖、柔软的香紧贴在他的上,感觉自己也仿佛变成了这座美丽的大理石雕像的一部分。

  感受着女孩子柔软的臂膀和脯,谭瑞刚觉得时间仿佛已经凝固,夜的轮回似乎都不存在了,终于,妮可挣脱开身体,朝他微笑着。“还是先别亲了,不然我们就没法去跳舞了。”她说道。喔,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吗?谭瑞刚心里想着。

  但还是乖乖地跟着她走到门外,走向她那辆红色的两厢雪佛兰小车。外面的天气有些闷热,谭瑞刚很庆幸刚才妮可帮他去掉了一些累赘的服饰,让他可以稍感轻松一些。

  他们驱车朝城外驶去,夜幕降临,街上已经亮起了路灯,但是,谭瑞刚突然注意到,妮可仍然戴着那副一直都没有摘下过的太阳镜。“你戴着那东西能看清楚路吗?”谭瑞刚终于忍不住问道。

  “咳,你不知道啊,我有点特别的情况,”妮可回答说“我的眼睛对光线太过敏感,如果不戴这个太阳镜的话,路灯的光线都会刺痛我的眼睛呢。”

  也许是新开张的广告起了作用,来迪吧玩的人可真多,连停车场外面的道路上都停了车,但是,尽管已经车为患,妮可的小车由于体积比较小,还是在停车场里一棵大橡树下找到了一个停车位。

  “我想,你大概每天都看惯了很多特别的情况。”妮可停好了车,对谭瑞刚说道“潘诚医生说你在医院里对那些孩子好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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